《玫瑰战争》的读者或许不认为这本小说很肤浅、内容很贫乏,但本质上来说,这确实就是一本带有少女幻想的言情小说而已。事实上,有点儿逼格的评论家都是不大愿意评论小说内容本身的,最多也就是提一提这类小说大火揭示的市场因素、大众心理。
但现在,他们至少承认作者的笔力是真的厉害,在一众文笔最多凑活的流行爱情小说领域,是独树一帜的强——这就更让人痛惜了!这么好的文笔,为什么不写点儿更有意义的东西呢!
当然,这就是一本正经的时候说说,私下大家倒不是不能理解‘玛丽·伦敦’。
嗯,即使是大佬也是要恰饭的嘛!写纯文学读物,甚至不需要纯文学,就是稍微有阅读门槛一些的内容,能赚多少钱呢?而现在,人家写《玫瑰战争》一本书,就把一辈子的钱都挣到了。
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和‘矜持’,或者说无视了今年图书界最大黑马的评论界不同,大众表达喜爱的方式是很热切的。从去年圣诞《玫瑰战争1黑与白》发售以来,读者已经用销售量投出了自己的选票,吹爆了这部小说。
“我已经移情别恋了。”艾米丽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直接宣布:“见一个爱一个这听起来有点儿像个花花公主,但,谁在乎?我现在就是爱贝尔登,我确定,贝尔登是我新的‘男朋友’了!”
朋友们哈哈大笑:“所以,新登场的刘易斯呢?被你忘掉了吗?”
艾米丽挥了挥手,似乎是在扫除什么的样子,大笑道:“嗯,刘易斯虽然也很可爱,但我还是更爱贝尔登——我的英国小侦探,我简直不知该怎么形容他。不用反复去说,也不用纠缠,但深情如许。”
“干脆地摊牌,也干脆地结束,明明是不够爱的表现,但我就是觉得、觉得”艾米丽想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相比起洛伦佐,他的‘爱’没有那么多?或许吧,但那就是他的全部了。”
“对一个理智的侦探、天才,那就是他的极限了。”
“而且,他已经意识到了吧,爱对于珍妮弗来说是负担,是罪恶感她非得要别人爱她不可,但当他人真的爱她,她又会为自己的欺骗、虚伪、伤害而忏悔、而痛苦。所以像洛伦佐,反而会加重珍妮弗的‘病情’。”
“不愧是最理智的天才侦探,真的用理智控制了情感——珍妮弗轻松了,可是他呢?”
“他花了两个月塑造的习惯,最后要一次性割断会是什么感受?理智的侦探也会让痛苦扰乱自己的大脑吗?不知道,故事里没有说,而这就是全部了。”
所以才说艾普莉厉害啊,在这种情绪的拉扯中,她既可以做到精妙的描写,也可以留出无尽的想象。而且这种想象并不是读者‘想太多’,而是基于故事本身的暗示、全文的行文而来,自然又毫无痕迹。
“嗯哼说的很好,但我还是选刘易斯,谁让他够‘新’呢!而且到了现在,才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男人’怎么说呢,就很期待接下来的故事怎么演。”朋友想了一下,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玫瑰战争》其实已经写完了,只不过还没有连载完而已。在复活节假期出了第二册时,在《信使报》上的连载却是第三册的内容都走了13了——《玫瑰战争》只有三部曲,而第三部是珍妮弗去美国做交换生时发生的故事。
在这一阶段的故事里,照旧会有两位男主角。现在先声夺人,已经登场的角色是‘刘易斯’,地产大亨之子,花花公子。他不能说坏,只是对于姑娘们来说他确实是个混蛋。他在感情上就是渣,没得洗的那种。
这种渣男在《玫瑰战争》中是没有过的,不说施耐德和贝尔登,就说病娇小少爷丹尼尔、意大利情人洛伦佐,他们也绝对不是渣男啊。就事论事地说,病娇小少爷的初恋就是珍妮弗,他这个人虽然有点儿毛病,对上女主会病娇发作,但对感情是绝对认真的,没有欺骗珍妮弗,对她不认真的意思。
至于洛伦佐就更不用说了,意大利情人虽然多情,但爱的时候是真爱,也没有劈腿什么的。
但是‘刘易斯’,他是真的渣男啊!他和珍妮弗的开始,是一个有点儿土气的故事。简单来说,就是珍妮弗入学后,因为美貌吸引了一些花花公子。刘易斯和自己的朋友打赌,他能让珍妮弗半个月内成为他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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