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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整个蓝星最顶级的音响设备,正在播放着《加州旅馆》的前奏。
他购买这套设备原本就是为了享受顶级音乐,顶级旋律。
以前一直听肖恩的歌曲,他觉得吉他的清澈加上鼓点的醇厚,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旋律。
但现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他突然有种自己设备的钱没有白花的错觉。
这段吉他旋律简直太迷人了,特别是从他顶级设备中播放出来,让他深深的沉醉在其中无法自拔。
在地球上,《加州旅馆》这首歌是绝对经典中的经典。
更被许多人称为“耳机试音专用曲”。
只要是懂行的,在买来新耳机之后,煲机绝对会选择这首歌。
《加州旅馆》收获了多少耳机的第一次,也成就了他的这个名声。
当然,这首歌能称为经典远不止于此,他的编曲做到了行业的极致,当之无愧的天花板,甚至仅仅只听伴奏都能让人沉迷。
这也是为什么两分多钟的前奏下来,竟然没有一个观众感到不耐烦。
“法克!”约翰一拍桌子,“前奏为什么这么长!!”
他受不了了。
强行按住跟随节奏抖动的双脚,整个人脸上的表情比吃了屎还难受。
运营部总监尴尬的扯了扯嘴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一般来说,流行音乐的前奏都在十几秒左右,因为再久就会让听众有些烦而选择切歌,但这首《加州旅馆》却足足用了普通歌曲半首歌的时间,前奏吉他SOLO不仅没有一点厌烦,反而让人无比沉醉,可以用美如画来形容!
……
台下观众的欢呼声一浪接着一浪。
这是一场吉他旋律的顶级听感盛宴。
同样也是教科书级的编曲现场。
当两分钟过去。
终于。
主场雷豹微微凑近麦克风。
“Onadarkdeserthighwaycoolwindinmyhair,
(行驶在昏黑的沙漠公路上,凉风吹起我的头发)
Warmsmellofcolitasrisinguthroughtheair……
(浓烈的大麻味道弥散在空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