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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六章 熟练的猎人(第1页)

在高西一番连哄带骗之下,几个老美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算是美美地吃了一顿只怕长这么大也从未品尝过的知了、泥鳅大餐。

其实有些人喜欢吃某种菜,不喜欢吃另外一种菜,这是可以慢慢改变的,只要没有了抵触性就好,你比如高西,小时候是无论如何也吃不下海带跟香椿,但是长大之后竟然慢慢能吃了。

但不管是海带还是香椿,那都是中国人认知中的菜,思想上是可以接受的。

知了就不一样了,估计在老美的认知之中,这玩意儿就是虫子,也就只有贝爷那样的人才能够大快朵颐吧,普通人就算是明明觉得这东西好吃,心理上也无法接受吧。

田鼠肉也是如此,根据高西童年的记忆,那玩意儿非常好吃,绝对比兔肉更好吃,可是就谁有人无法接受,觉得那东西是绝对不能吃的,这不是口味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的问题,那就不太容易改变了,除非就是欺骗。

不管怎么说,这顿饭还算是宾主言欢,最起码肯特等人对高西的手艺那是赞不绝口,认为高西的厨艺其实并不比董建林差。

嗯,这个就属于无知了,大概美国人的舌头也吃不出真正的美味之间的差别吧,毕竟他们大多数人一辈子也就知道烤和油炸两种制作视频的方式。

关于厨艺这一点,高西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别说跟董建林相比了,跟自己的母亲那都是没得比的。

吃过饭之后,牛仔们要帮着收拾碗筷,高西拒绝了,这帮家伙简直就是越帮越乱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慢慢收拾,毕竟牛仔们还要去喂牛羊的,别以为牛羊吃吃草就行了,到了住处之后。还得再喂点东西,比如麸子、玉米料都可以让牛羊得到更多的营养,伴着普通的水去喝就行了,至于生命泉水。这整个牧场上的牧草现在基本上都是生命泉水和魔法泉水混合之后浇灌而成的,从这些牧场里面汲取到的生命泉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什么东西都不能太过量了。

狗狗们吃的要比牛羊更好一些,虽然都是一些剩饭剩菜,可是肉、菜都有。算得上是色香味俱全了,而且都是刚刚吃剩下的,并没有变质,这已经是十分奢侈了。

想想高西小时候喂狗,就算是一块骨头也舍不得去喂的,他还想自己煮了骨头汤喝呢。给狗狗们喂的东西里面基本上不可能有肉,所以那个时期他们村子里的狗基本上都从食肉动物变成吃素的了,幸好狗狗这个食肉动物更偏向于杂食动物一些,这大概也是后天选择的结果吧,被人类蓄养之后。在人类都没有肉吃的情况下,它们哪里能有肉吃啊,没肉吃的结果自然就是吃着跟牛羊一样的东西了,比如麸子、糠、玉米料、包谷皮之类的东西,想想也是蛮可怜的,连剩饭都吃不到。

剩饭去哪儿了?

当然是人吃了啊,那个时候即便一顿饭下来能有剩下,下一顿也一定吃完了,高西记得最清楚地就是那个年代没有冰箱,家里会蒸很多馍馍。冬天还好,夏天就不行了,放个两天左右就开始霉了,会长出毛来。

按理说这种东西那是吃不得的。可是那个时候真得是节省粮食啊,就那样的馍馍,只是将上面霉的地方去掉之后还是照吃不误。

现在真得有一种由奢入俭难的感觉,再让高西去吃那种霉的馍馍,他绝对是无法下咽了。

正因为有着那个时代的挨饿生活,所以高西一直都比较节省粮食。不过到了美国之后,养了这几条狗狗,剩下来的饭菜基本都是它们给打扫干净了,倒也不算浪费。

毕竟美队它们为牧场付出的汗水可未必会比任何一个牛仔少,但是却没有任何的工资和福利,给它们吃好一点也不为过。其实有时候高西都觉得这剩菜剩饭有点太亏待它们了,所以有时候就会特意给它们做一顿丰盛的饭菜来犒劳这帮有功之臣。

比如说大块的牛排,弄成三分熟的,狗狗吃起来既香而且也够味,那血滋滋的样子他看着不舒服,可是狗狗们毕竟是野兽,看着却会非常兴奋地。

肯特他们带走了几乎所有的剩饭剩菜,不过没关系,高西今天油炸的泥鳅和知了还有不少,所以就干脆给了待在他这里的白雪公主、绿巨人还有果宝,以及空间里边的海王、扬子鳄兄弟、熊宝宝和金雕鹰眼去吃了,大家都尝尝鲜嘛。

对于这样的美味,动物们表现出来的情绪还是比较喜欢的,一个个吃的都非常带劲,这样子高西就放心了,至于喝的东西那更简单,除了魔法泉水不允许乱喝之外,生命泉水可以放开了牛饮,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就算是那只熊宝宝想要喝酒,高西都满足它了,给那小家伙准备了一大摊子的果酿,让这家伙喝了个够。

收拾完了碗筷,喂了宠物之后,高西就坐在了树荫底下休息,凉风习习,看着周围那绿意盎然的景色,喝着营养而有健康的果汁,倒也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这果汁是高西自己榨的,空间里那么多的果子,根本就吃不完,很多成熟之后都落在地上,然后融入到了泥土之中,真正是化作春泥更护花了。

所以高西就琢磨着能多保存一些,于是就自己酿制果酒、果汁,还弄了罐头。

“可惜没有柿子,不然的话做点柿子醋,再做点柿饼,那就又有新的口福了。”他空间里的果树还是比较单一的,只有苹果树和梨树两种,虽然果子是很多,可是总吃同样的水果那也是会吃腻的。

这柿子是高西老家的一种特产,应该也算是一种水果吧,不过这玩意儿是硬着的时候摘下来的,然后放到那里,软了就可以吃了,非常甜,非常好吃。

如果要做柿饼的话,那就不能放软了,要在硬的时候就把柿子皮削掉,然后去在通风的地方晾着,用来制成柿饼,这个过程其实并不难,但是要想把握好制作出美味的柿饼却并不容易,高西以前跟母亲学过,基本上能做,只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里也没有柿子树,就别提柿饼了。

至于柿子醋,那当然也是一种醋了,主要是用柿子酿制出来的,味道跟一般的醋差不多,但是更香,而且吃起来非常健康,因为是果醋嘛,所以对人体很有好处的。

休息了一会儿之后,高西就骑着亚瑟出去跑了一圈,只要在牧场,除非是天气不好,高西肯定要出去骑马的,对于骑马,他有着特殊的喜好,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锻炼,他的马术那可是越来越好了,以至于克莱门特都说要是自己不努力就该给张天元给赶上了。

骑完马之后,时间还早,高西给亚瑟梳洗了一下,然后就进入了空间,骑着海王,带着绿巨人和金雕鹰眼前往了战争迷雾之中,开始了自己的狩猎。

高西这个人对钓鱼没什么太大的兴趣,除非是实在闲得慌,才会拿一根鱼竿跑去钓鱼,一边看书一边钓鱼其实也不错。但那只能是消遣,可是打猎却是他非常喜欢的运动,几乎每天都要进行的,因为他打猎是在空间里面进行,所以不管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几乎就是天天没断过的。

反正空间里面的那些野兽猎杀之后又会在一段时间之后重新刷新出来,他也没有什么心理上的负担,不怕全部杀光了。

当然了,所谓熟能生巧嘛,因为打猎打得次数多了,这枪法也就越得好了起来,即便还不能说是百百中,不能说是百步穿杨,但绝对算的行一个出色的枪手,一个相当成熟的猎人了。

当然,这不是高西自己给自己的评语,如果是他自己说的话,那或许会比较夸张一点吧。这个评语是肯特给他的,肯特是个老牛仔,但同时也是个老猎人,想当年这牧场周围的棕熊和豺狼可不少,那个时候的牛仔同时都是出色的枪手,如果不会用枪的话,那就不算是一个好牛仔了。

因为经常使用的最多的都是霰弹枪,所以对于高西来说,当然用就是这把霰弹枪了,另外就是狙击枪和步枪,反而是手枪极少用到,并没有电影里的牛仔那么神乎其技。

打猎的时候可以说是高西最兴奋的时候,在牧场所有的活动之中,也就只有这个最让他牵肠挂肚了。

如此也算是有规律的无聊生活了两天时间,席海娟带着旅行团就抵达了博滋曼,因为带了东西,所以到机场的时候席海娟就给高西打了电话,让他赶紧去机场把东西拿过来。

高西自然是不敢怠慢了,毕竟这些东西可都是高西自己让席海娟带过来的,他要是不过去难道还要别人送到他家门口来啊,人席海娟无论如何也是这一次的领队,是要跟旅行团的人呆在一起的。

他交代席海娟带的东西可不少,虽然后来有一些大件和比较麻烦的东西最终都取消了,只是让席海娟买了放到家里,他回去之后取就是了,不过有些小玩意儿和急需要用的东西那还是肯定要带的,就是有点太麻烦自己这个表妹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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