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嘻嘻一笑:“其实爹爹的意思是,怎么给我老莫家生了个女儿啊,愁死我了!这多一张嘴巴吃饭,长大还是个赔钱货!所以后来生了我弟弟,爹娘高兴得像什么似的。可是弟弟出生,家里并没有丝毫好转,反而更穷了许多,每年种田收的灵麦灵谷,十斤里倒要交五六斤给镇上林老爷。所以,他们就让我顶替林老爷家的女儿,来参加这个圣之血祭了。”
“你也是被抓来顶缸的?”
“是啊是啊!”莫愁撅着嘴:“我本来是去山上采蘑菇的,爹爹妈妈还等着我回去呢,没想到在山上遇到了镇上那家姓林的,就被抓去了。我还以为爹爹会来救我,可是没想到,姓林那家告诉我,他们已经用一两银子,从爹娘那儿把我买下了……”
她歪着头,问道:“大哥哥,你说又,难道你也是被抓来顶缸的?”
“我不是,我是和人家做了笔生意!”张弃把自己的经历简略说了,逗得莫愁咯咯直笑。这女孩似乎对张弃放下了戒备,脸上的笑容多了许多,想来也是个爱笑的。
“对了,莫姑娘,你昨天怎么藏在浅坑里?你还有那闲心挖那么大一个坑!”
这个问题张弃一直很好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才会把自己当乌龟一般埋起来?
莫愁甜甜一笑:“大哥哥,你救过我,就直接叫我名字吧,不用姑娘姑娘的,我只是个穷人家女儿,哪能称什么姑娘啊。”
她望着洞顶的阳光,叹了一声:“我有那么大本事,挖那么大个坑?昨天我旁边就站着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修为,反正随手一挥,就是一声猛烈的爆炸,地面上就炸出了那么大一个坑。不过那人看我们这边是一群穷苦少年,基本都没有修为,都跟我差不多,好像是觉得杀我们不过瘾,就往另一个方向杀过去了。那时我身边尽是惨叫,尽是鲜血,我吓得要死,就往坑里一扑,心想躲得一时算一时吧。正好那场面十分混乱,也没人注意到我,就这么躲下来了。只是后来我发现一个问题,我就算躲到最后,没有两块血祭令,也是被淘汰的命,可是那时我又不敢出来了,幸好,你压着了我!”
她停了一会儿,幽幽地道:“可是进来了才知道,我没有修为,进来了也活不了……”
“你不会修炼?”张弃来了兴趣,微笑着看着她:“你没有神之血脉么?”
“是啊!我的血脉只有不入流,全身窍穴只有可怜的一个,家里又穷,买不起秘笈,哪能修炼?“她低下头,却又突然抬起来,眼角还挂着泪花,急切无比地问道:“我……我不会修炼,你不会……你不会……”不会什么,却是没有说出来。
张弃明白她的意思,不由笑了:“如果我告诉你,我也不会修神,你会怎么样?”
“啊呀,你也,你也不会……那怎么行,你也太可怜了……”
她没有注意到“修炼”和“修神”的区别,当然她多半也不可能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区别。
这小妮子,自己不会修炼没觉得什么,一听说人家不会修炼,却马上同情到了骨子里。
张弃不由对她多了几分好感。这小女孩和卢小玥不一样,后者像一只展翅而飞的乳鹰,活泼、阳光,充满了朝气;她却像阴暗处倔强生长出来的一株豆芽,坚强,却令人痛惜。
但他没有把自己会修仙的事情说出来。有些事,是不能随意乱说的。
防人之心不可无。
第十四章示警,前人粗心后人得福(中)
说话间,两人通过那条两尺宽的小小通道,从内洞回到了外洞。
走出洞口,两个少年不约而同地长长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又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了脚下的柒树林边:在那条小路上,那两个只穿着内衣里裤的贵族少年,还静静地躺在那儿。
那一对主仆的衣裳,都被剥下来了,现在正穿在林小虎和赵大忠的身上。
“咱们去把他埋了吧!”张弃叹了口气,虽说人死如灯灭,还是入土为安的好。
但走近了,他又后悔让莫愁跟来了,因为这场面,实在太过血腥。
虽然血液已经凝结了,变成了腥臭的黑褐色,但那被妖兽啃得面目全非的尸首,那散落四处的断手断脚、指头、内脏,就连心理素质一向强大的张弃,也忍不住想要呕吐的冲动。
莫愁更是大老远就脸色苍白,小小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似乎已经忍耐到了极致。
但对张弃的建议,她虽然暂时住了脚,却很快就摇摇头,跟着他继续往前走。
“既然被投进了圣之血祭这个炼狱,这样的场面,我想以后应该还会看见。到那时候,能有人像你一样,让我躲在后面么?与其到那时候才去适应,我宁愿现在就把它适应好!”
张弃盯着她,一句话到了嘴边,很有说出来的冲动:“只要有我在,我一定让你躲在我的后边!”但他并没有说出来,萍水相逢,素昧平生,这种话还是不要说的好。
于是两个少年开始挖坑埋人。其实坑还好挖,昨天那王海彪等人挖的那个陷阱就很合适,里面的机关暗器已经全部释放出来了。把两具尸体丢进去,两人就开始埋土。
旁边松软的泥土里还有一些残肢断骸,正好一同埋进去,不用暴露在小道上。
张弃用长枪撬起泥土,忙活了一阵,目光忽然扫到了什么东西,不由“咦”了一声。
那是一只指头,已经开始发黑。
“哎呀,大哥哥,你怎么这么恶心啊?”见张弃拿着那截指头不住端详,莫愁脸色更加苍白,肚子里翻江倒海地,不由急匆匆叫道:“太恶心了,快丢掉快丢掉!”
张弃却没有丢掉,而是喜滋滋地从那指头上,取下了一件似乎并不存在的东西。
那是一枚戒指,颜色深邃,造型古朴:须弥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