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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第2页)

“夫人……”

“不要叫我夫人,休书已下,我和你们的世子爷没关系了,如果你再叫我夫人,就回南王府我林朝朝用不起世子的人!”

“夫……小姐,殷月并不是这个意思,其实世子还是放不下……”

“好了好了!不用再说了,去厨房把我要的老婆饼端过来!”林朝朝不耐烦的打断殷月,然后吩咐她去厨房,林朝朝现在整日回忆以前吃到的零食,想试试这里的厨师能不能做到。

红豆却很开心林朝朝能够离开南王府,更开心的是她也能离开那里了。看着门外站着的殷浩她不自觉的红了脸,这个殷侍卫虽然不苟言笑,但是人还蛮好的,这么想着摸了摸头上崭新的珊瑚簪子,虽然不是特别昂贵,但是她就是很喜欢。

“小姐,我们真的离开锦州城永远不回去了?”

林朝朝斜椅在软塌上,右手托腮。“暂时先住下吧!不过这里是边疆万一打仗还是有危险的,所以还是在看看哪个地方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吧!”

“天时地利人和?是什么东西。”红豆眼巴巴的看着林朝朝等答案。

“就是,看看哪里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居民还很热情好客,相处起来一团和气。”林朝朝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而红豆总是大概了解了。

这时一阵笑声传来,人还未至,林朝朝已经知道是谁了,看了看自己的‘坐姿’还是端正了起来。

轩辕辰带着爽朗的笑声阔步行进,手中还提了一个笼子,“朝朝!朝朝!你可有福了!昨日我捉到一只白兔,还是活的,想着你应该会喜欢就带了过来!”

林朝朝看了看呗困在笼子里的白兔,雪白的皮毛看起开颇为温顺,“这真的是野兔吗?”为什么她记得野兔子都是难看的灰白色皮毛?

“是野兔,只是白色的比较稀少罢了这个以后就是你的了,朝朝喜欢吗?”

林朝朝点点头,“喜欢!野兔的话应该还是挺好吃的吧?那是红烧着吃,还是烤着吃呢?”

林朝朝走进轩辕辰然后从他手中接过笼子。

“吃?!”轩辕辰惊讶的张了张嘴,女孩子不是应该很喜欢这种毛茸茸,可爱温顺的动物的吗?怎么林朝朝会想要吃?

红豆的眼中也充斥着渴望,她最喜欢小动物了尤其还是这么乖巧的兔子,“小姐,兔子这么可爱要不我们留下来吧!红豆可以用自己的饭喂兔子!”

林朝朝刚刚提起的满腔热情一下子散的差不多了,“那,以后就交给你养了!不过野兔很难养,等它快死了你再给我,我再吃!”一边说着,一边把笼子扔给红豆,而她又回到了软塌,兴趣缺缺的起了呆。

轩辕辰慢慢走近,“朝朝,你要不要去街上逛逛,这里和东方帝国接壤,有很多轩辕王朝没有的稀奇古怪的东西。”

“没兴趣。”逛街那么累,而且真正的好东西怎么会在这种小地方,早就被那些皇孙贵族挖走了。

“真的不去瞧瞧?听说运气好的能淘到真正的宝贝呢!”见林朝朝还是怏怏的,他又继续游说,“听说有的人在这里淘到了丹药,吃了以后白日飞升!”

白日飞升!敢不敢再夸张点?林朝朝都不忍吐槽了,口吐白沫还比较现实一点。

“好了,我去!”她再不答应一会再出来一个神仙都来这里淘宝之类的,简直不能再不靠谱了!林朝朝不想总是被他烦着,还是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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