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胆子太大的汤玲也不敢再合作了,比如纪应龙。所以说,真的合适。
但可惜,时洪官已经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虽然这次没查出什么,但下次呢,下下次呢?
暴露在聚光灯下的次数多了,迟早会成为真正的怀疑目标,所以,只能放弃。
放弃时洪官这个合作对象,也放弃自己的这一套身份。
回去后,肯定会被老二、老三笑话,老头子也肯定会失望。
但有什么办法?
一想到这里,汤玲就恨的牙痒痒:保力都放弃了,你却要横插一杠,不知道死字怎么写是吧?
好,正好杀鸡儆猴……
“联系老黑,让他带几个狠手过来。如果再像上次那样被几个啤酒瓶吓住,他也别回去了,跳海喂鲨鱼吧!”
“好,来了之后怎么办?”
“先礼后兵!”
一听这个“兵”字,保镖就知道,大姐这次是真生气了。
“另外,提前订票,老黑这边办完我们就走?”
“啊?”
“啊什么啊?警方已经怀疑到了时洪官,再来这么一次,肯定会加大力度调查他,也肯定会怀疑到我。那还留下来做什么,天天陪警察演戏么?”
“万一时洪官嘴不严?”
“放心,他不敢!”
“那以后怎么办?”
“等风平浪静,再让老二来!”
明白了:换个人,再换个来历,甚至是换个投资项目,谁能想到前后来的是同一伙人?
汤玲叹了一口气: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以前,她最喜欢用这句劝别人,这一次,终于轮到了自己头上。
同样的方法,同样的套路,以往屡试不爽,无往不利,偏偏到了丰城却功亏一篑?
就挺想不通:从头到尾都没露什么破绽,为什么刚一出事,警方就怀疑到了时洪官的头上?
……
前台接待把两张信封放在了桌上:“生先,给您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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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谢谢!”
“什么玩意?”
雷明真瞅了一眼,顺手打开,“机票行程单,还是明天的……我去……我怎么不知道我要走?”
“我都要走了,你还留着干嘛?”
“段牧呢,走不走?”
“他还有事!”
“你家陈总呢?”
“她要晚几天,但明天会和我们一起回南昌!”
“怎么说走就要走?”
合同一签,就等于彻底绝了对方的念想,狗急了都会跳墙,何况是人?
虽然说现在正在风头上,对方应该不会主动往枪口上撞,但万一呢?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