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我只是被迫跟着上了这条贼船的好么……”路明菲觉得自己有点委屈,“我是来想办法救老唐的。”
“老唐?”参孙愣住了。
“哦我忘了,在你这儿他叫诺顿。”路明菲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过在我看来老唐和诺顿都是一个人,没什么差别。”
“说的好像你认识他。”参孙冷眼相对,直觉告诉她她不喜欢这个人类女孩,看上去有点傻里傻气的,虽然掌握着天光那样的言灵,但综合战斗力基本是个渣,很难说人类的脑子进了什么水会让她来入侵青铜城。
“在他还叫老唐的时候我肯定认识他啊,不过说起来也是那种半生不熟的关系,比泛泛之交更熟悉一点,比亲朋好友更陌生一点。”路明菲想着那张有点喜剧的脸,还有那顿初来乍到时的炸鸡汉堡以及ae86,“不过他变成会冒火的暴龙我就不知道自己还算不算认识他了,甚至还打过一架。但我觉得他应该还是有点老唐的影子吧,就算恢复了记忆,过去的事情又不会因为这被抹除。”
“当龙王寻回自我,他就不再是你所谓的老唐了,那个人类的影子只是刚刚苏醒时力量不完全的自我保护,只有这样他才能在人类的社会中安然成长,直到完全苏醒。”参孙说,“不得不说你的想法很天真,你要拿什么拯救他?告诉他你应该是个人类而不是龙族么?你是混血种,应该清楚龙族血统的绝对性,一旦苏醒,自身的血统就会绝对压过人类的部分,就像你们中那些为了寻求力量自甘堕落的死侍。”
“我只是打算来警告他让他快跑而已……”路明菲喃喃地说,她知道这么做无疑等于背叛卡塞尔学院,但那毕竟是她曾经认识过的友人啊,在那么多个蜷缩在被子里鏖战的夜晚,是有那么个不奋战到底就不罢休的家伙陪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寂寞的一段时光。很多人玩游戏其实早就不是喜欢游戏本身,而是因为友人在一起才愿意总是玩下去,当运营的游戏垂垂老矣,在线列表的头像一个个灰暗下去,最终你也会失去兴趣选择告别的。
“真是无药可救的天真,龙王不会接受你的好意,你身后的人类更不会支持你的想法,这么做等于两头都不讨好。”参孙满脸轻蔑。
“但能讨好我自己。”路明菲很认真,“我不是什么骄傲的英雄,我只在乎我自己,如果非要我杀死我的朋友才是所谓的正义,那我宁可转身投向黑暗,我跟师兄不是一类人。”
参孙无话可说了,这傻里傻气的姑娘身上有一种品格叫执拗,通俗来讲就是钻牛角尖,她认定了的事情通常很难去改变,唯有等她自己一头上去撞得头破血流了才会明白什么叫做回头。
真像啊,真像另一个执拗的傻瓜,那个本应该早早离开青铜城,却始终固执地要留在这里的龙侍。也许诺顿根本就不知道参孙现在仍在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说到底这场即将到来的毁灭甚至还和她自己脱不开关系,但深陷爱情中的女孩总是这样要么犯傻要么变坏,而参孙两边都有,她甚至出卖了康斯坦丁,以为这样诺顿就能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来,可最终才发现那家伙不过是个可笑的弟控。
可是这样就会放弃么?你会亲眼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坠入深渊么?也许世上有那样正直到宁肯大义灭亲的傻瓜,参孙却不是那样的人,本质上她和路明菲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世界不喜欢我,那就让该死的世界去毁灭好了。
参孙忽然伸手成爪,按在路明菲肩膀上!
路明菲心里一惊,参孙徒手就能捏碎青铜,更别说人类的骨头了,这一下子过来非死即残,别说下半辈子了,能不能活过今晚都成问题。
她暗叫一声我命休矣,浑身松懈紧闭双眸,以待死期。
可参孙却只是给了她一个轻轻的拥抱,即使浑身鲜血,参孙身上仍有着澹澹的花香。
“通过甬道之后一直向前走会抵达大殿,大殿右侧的水塘下去启动机关,放任你的身体任凭水流慢慢将你托起,之后继续一直向深处就会到主君的住所。”参孙低声说,“我很确信你的想法对主君来说是无用功,但我也没别的办法了,不离开青铜城他注定将会在此陨命。要记住你说的话,我能明白你的心意,作为交换我会关闭青铜城的防御机制,放你的同伴一条生路,你要尽快找到他,勉力让主君也一起离开青铜城。”
参孙松开路明菲,轻轻推了她一把:“走吧。”
路明菲回头看着这个奇怪的姑娘,她出现时暴戾而无情,说起话来理智又冷酷,唯独在诺顿身上才呈现出短暂的温柔……
她忽然明白过来,露出会心的澹澹微笑,原来笨蛋不止一个,当两个笨蛋走到一起,是会相互继续吸引的。
“我叫路明菲。”临走时路明菲留下了自己的名字,见面很短暂,甚至不知道参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龙,但她让路明菲想到诺诺说过的话,龙族里是有能够跟人类合作的存在,尽管他们此刻也许仍然看不起人类,可是只要能抓住她的软肋,就能促成这个机会。
“路明菲。”参孙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点点头,“下次见到别的龙就别这样说自己的名字了,不是每条龙都像我一样……是个无可救药的蠢货。”
她回过头,渐渐消失在漫不见光的黑暗中,便如这千年来的每一日那样,独自无声地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