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惨惨的白灯笼光照下,来人看似只有四十多岁的年纪,装束却和胖掌柜说的正好相反~~身穿破破烂烂土黄色僧袍,头戴破破烂烂道教混元巾,肩头还搭着块不知从哪儿扯来的斜布幔。
活像乞丐四处乱捡一身破衣烂衫,东拼西凑着遮体御寒。
可谓是不伦不类,怪异至极。
金暮黎瞧了他一眼,先掠回易锦和夜梦天身边:“你们没事吧?”
突被关心的夜梦天简直受宠若惊,嘴角含笑温声道:“有你在,自然无事。”
台词被抢的易锦上下摸捏金暮黎的胳膊小臂,连手背都要端起来细细查看:“姐姐可好?没受伤吧?”
金暮黎想揉揉他的发,见他比自己高大,便算了。
那抬起又顿住、继而中途收回的手,以及短暂纠结后便放弃的目光,让易锦明白了什么。
原本因身高而喜悦的心,忽然有些失落。
世事果然是有得必有失的。
弊是利的影,时刻随行。
在你将它忘记时,突来一击。
僧袍道巾怪抛下竹木护卫行至池角,对香炉滚落、空无一物的石台不以为意:“姑娘一句话不答,是看不起我吗?”
夜梦天替她回了几句:“我道是谁把凤栖百姓放在心上,连他们的命都拿去,却原来……”
他瞅了瞅僧道怪腰间的旧竹笛,“救人者,亦杀人,我竟无法辨出是非,难知善恶了。”
僧道怪一声哼笑:“那是你不懂小恶大善的道理。”
夜梦天微微摇头:“闻所未闻。”
“虽然我向来不屑于理会无知之人,但识于血池禁地也算不可多得的缘分,倒不妨教教尔等后辈,免得将来黄泉路上做个糊涂鬼,”
僧道怪摘下看似很普通的旧竹笛,在指间轮转两圈,动作熟稔,
“朝廷在处理某些必须选择的棘手之事时,通常会舍小义,取大利;军队与敌交战时,用小的牺牲换取大的胜利,更是司空见惯,家常便饭。”
夜梦天看着他:“所以每五年献祭两条活人性命,换取凤栖内外一片安平,是极其划算的?”
僧道怪反问:“难道不是?”
“以小换大,看起来没错,换作是我,我也会作此选择,”夜梦天紧盯着他,“但问题是,这两份特殊祭品,并非是用来镇压僵尸安抚亡魂,而是供养一节来历不明、甚为蹊跷的兽骨!”
“这可奇了,”僧道怪拿竹笛敲敲手心,“出来作乱的是它而非已经烂成白骨的尸群,我不哄它别去扰民,难道去哄尚还听话的髑髅?”
这话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可夜梦天还是觉得其居心可疑。
毕竟拿活人当祭品献给兽骨的事,太不可思议了。
他也算走过不少地方,却从未听过如此离奇古怪的故事。
简直是耸人听闻,比某家被灭门的消息还令听者震撼百倍。
“那么请教一句,既然它只是一段白骨,为何会散发红光?又有何能力为害百姓?”夜梦天谦虚质问,“你可别告诉我,白骨真的修炼成精了。”
“有何不可?”僧道怪似笑非笑,“你不信,是因你见识浅薄,孤陋寡闻,否则不会觉得世无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