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你愿意做就你做吧。
看着江智远背着背篼的狼狈样马如月也不想去帮忙。
反正累不坏,也让你尝尝真正底层人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一种味道。
还别说,这小子还是挺厉害居然能坚持下来,没有半路撂挑子。
不过走得实在慢了一点点,走到上次烤兔子的地方天都已经黑了。
“就在这儿歇下了吧。”马如月想这儿是安全地盘了。
狼群不会找来了,人群也找不着。
离江家大坝近了也会有麻烦的,引来了人群是非多。
想她一个女人能干掉一头狼,说不出去还不吓死几个,非将她当妖怪不可。
让她放心的是,江智远只是担心她的安危,并没有怀疑她似乎天生神力和有本事。
“大嫂,你的衣服破了,你注意安全,我先回去让丽远给您找一件衣服来换。”不用说,马如月肯定又要去马家村煮肉吃的,只不过她穿着自己的衣服呢。
“行,你去吧。”马如月穿着江智远的长衫子也不觉得有什么,就直接将两个衣角拴在了腰下面,时尚得很呢:“我在这儿打理狼肉。”
马如月是第一次提这玩意儿,比上次的羚羊只重不轻的。
亏得从未背过货物的江智远还能背下来,可见也是一个吃得苦的孩子。
这样的江智远倒是让马如月刮目相看了。
人嘛,条件有限,环境使然,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谁也不是天生干苦差事的,就像她马如月,上辈子同样是独生女娇小姐,在警校和警队的摸爬滚打之下不也生生的磨励成了铮铮铁汉,重活累活全不在话下了。
警队就没有女人,只有弱者。
不承认就得加油干,或许,付出的比别人还要多一点。
马如月一边熟练的开膛破肚,一边想也不知道狼肉好不好吃。
弱肉强食啊,要是自己不厉害一点儿,今天没准儿就成了狼的晚餐。
在干架的时候,也两次还是差点中招的,好在自己身手敏捷险险的避过了。
但凡一出差错就不是背上那点小伤了,血肉模糊交待了也是有可能的。
“大小姐,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遇上狼?”秋氏颤抖着声音差点取回来的晚饭都给掉地上了:“那他们什么时候能回来?”
一等二等,没有回来吃午饭,再等,取了晚饭刚回来,只看见脸上挂花了一身狼狈的江丽远,天口就说狼,吓得她不轻。
“姨娘,狼是不是很可怕?”江丽远脑袋里“嗡嗡”响,她只记得哥哥让她快回来,走得越远越安全,一种跌跌撞撞的跑回来,天黑了,哥哥和大嫂却没有音讯。
“狼是要吃人的。”秋氏觉得江丽远果然是天真的大小姐,连这种畜牲都不认得:“大少奶奶和二少爷一起的?”
没准两个人都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