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当然要去!送上门来的好处,不要多可惜!”
汤中松说道。
酒三半这才轻松的点了点头。
原来他更在乎的,是晚上的那顿花酒。
其实酒三半并不是那么大条的人。
想来也是,一个人若是能写出如此神采飞扬的诗词,怎么会是一个大条的人?
定然是要比普通人细腻百倍才是。
无论他的文风是豪迈慷慨,还是细腻婉约,他的心绪都要比旁人细腻的多。
对于此事,刘睿影倒是深有体会。
虽然他不会写诗,但也并不妨碍他的心绪缜密,自尊好强。
酒三半在酒星村里时应当是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但出了村之后才发现这天下并不是几本书能写出来的。
酒星村太小,而天下太大。
就好像一个很有钱的人突然变成了穷光蛋。
这不是因为他笨,而是因为他懒。
因为笨人是根本不可能变得有钱的,而有钱人却可能因为自己的懒惰松懈而败光万贯家财。
酒三半并不笨。
他能写出很好的诗,能锻造出不错的剑,还有一身极为怪异且高超的武道修为。
这都不是笨人所能做到的。
所以他是一个懒汉。
懒到只想三半不离酒。
而且他的知识渊博,虽然不通人情世故,但他对这天下的了解的确不比汤中松和刘睿影少太多。
汤中松也觉得酒三半是一位异人。
甚至一度认为,他除了结婚生子以外什么都会。
不过刘睿影到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结婚生子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只要两人相爱,那结婚生子只是水到渠成,早晚的事。
“你究竟是为什么要离开村子?”
刘睿影问道。
这个问题他想了很久很久,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说出口。
其实问一句话哪里有这么难?
刘睿影只是觉得自己与酒三半还不够熟悉。
熟悉了自然是能够肆无忌惮的谈天说地。
但不熟悉,就是连少说一句你好再见都要难受半时天。
虽然他此前也问过酒三半类似的话,但上一次终究只是客套。
“我其实是想出来多交点朋友,多喝点美酒。我对那所谓的酒泉,执念并不太深,当若是能找到,自然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