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呆看着身旁已经开始对猪蹄上下其手的方蔷,李想下意识把自己身前的碗筷推远了些。
方蔷看了眼李想,明白他肯定不怎么喜欢这个,眼珠一转,自然夹给她一大块:“发什么呆啊,尝尝,很好吃的。”
“啊?”李想本能想拒绝,但又觉得这样不好,纠结半晌,看着她期待的眼,李想终于以视死如归的觉悟伸出筷子,没敢全吞下去,只是在她夹给他的那块闪烁着亮光的蹄髈上撕下小小一块,送进嘴里。
李想的脸瞬间扭曲。
这个味道对喜欢的人来说是人间美味,但对他而言却太过一言难尽。
“怎么样?”方蔷眼眸中满是得色。
李想看着女孩的笑颜,感觉她像一只等待主人夸奖的小猫,强行挤出一个笑脸,咬牙说:“好吃”。
“我就说嘛,哪有人能拒绝猪蹄的魅力。”方蔷又夹给李想一大块,像是才想起刚才的事,“很久没吃到这么正宗的猪蹄了。你也多吃点,就当是谢谢你帮我解围。”
李想的脸瞬间变成了苦瓜。
好在青菜汤紧接着上来了。李想强压着胃里的翻江倒海,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急匆匆喝了两口压制住胃里的翻江倒海,故作无事地说:“说起来郑强也喜欢这个。”
“郑强?”方蔷有些疑惑。
“就是那个坐在讲台上的家伙。”李想解释。
“哦,问我为什么戴帽子的那个?他那身腱子肉倒是不错。”方蔷一头火红色长发自然飘散,她甩甩头,心里默默呐喊,“吃我头皮屑吃我头皮屑……”
李想不知道女孩的心思,他只是细细咀嚼着心中那股没来由的,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也疑惑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郑强是自己朋友,方蔷是自己同桌。方蔷和郑强同样是同学,可能也会成为朋友,她对郑强有些关注再正常不过。
但这种酸溜溜的感觉又是怎么回事?就好像本属于自己的美好被别人所分享一般。
“不会是喜欢吧?”
这个念头让李想有些慌、有些乱。
他是很感激当年她伸向黑暗世界中自己的那只手,同样欣赏方蔷张扬的性格。
这是他喜欢想要却无法做到的。
曾听人说过你如果缺少什么,就会下意识去寻找什么。
可自己不是没遇到过方蔷这种性格的人,是本能想和他们多一些接触,但那和现在面对方蔷时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那是一种心中忐忑,想和对方多说两句,又怕对方对自己不感冒的患得患失。
那是一种对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牵起自己心绪的七上八下。
也许,这种感觉可以被称为心动?
谁又能说少年情怀不是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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