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警察都不理解,明明有两个酷似老富的目标,却不抓。非要抓一个,怎么看都不是老富的人。
是不是疯了?
可是——
当他们按住这人之后,都差点吐血。
他脚下面,有一截假腿,肩膀也垫得很宽,看上去非常魁梧。脸上则做了简单的易容,把胖胖的圆脸弄得很有型。
真的是老富!
整个警队,全都惊住了。
“你,你是蒙婉?”老富被按在地下,第一反应就是震惊。
他特意安排了两个替身,以保万无一失。
但是呢?
还是被捕了,而看这架势,是专门冲着他来的。
怎么可能?
“不错,幸亏你还记得我。”蒙婉微微舒了一口气,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不过,那道吓人的刀疤,却完全破坏了美感。
“你是怎么现我的?”老富不明白。
“很简单。”
蒙婉蹲下来,淡淡道:“人的相貌可以改,但是,习惯永远都改不了。”
“什么习惯?”
“碾手指,每次心潮澎湃的时候,你都会不由自主地碾手指。对,就像现在这样。”
蒙婉笑了。
但是,这话却彻底把老富给震住了。
她是怎么知道的?
忽然,他瞪大了眼睛,像是想到了什么。
蒙婉也笑了,但双眸却闪烁着冰冷的气息:“你肯定还记得冯彬吧?”
冯彬!
多么遥远的名字啊。
老富差点都忘了,却在顷刻间想了起来,记忆如潮水,纷杳而来。
“他,他是你什么人?”老富在颤抖。
“七年了。”
蒙婉向上仰了仰脑袋,尽量不让泪水流出来。她在忍耐,忍耐也是最痛苦的,比脸上的伤疤还要痛苦。
可她忍了七年。
“这七年,无数个夜晚,我都会梦到他。他像是还活着,在我的心里。”
老富已经猜到了。
冯彬。
曾经是他最信赖的左右手,但有人举报,他是卧底!是他,亲手执行了家法。
“他告诉我,你有个习惯,碾手指。”蒙婉幽幽地说,令人头皮麻。
“不可能!他已经死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老富不信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