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准备好的十辆汽车,在地面中队收拾好货物和他们及时撤离。陈晓在车上和中队长们交谈着:“日军不会善感罢休,我们把货物隐藏好,跳到别的地区去。”
第二中队长边云杰说道:“大队长,铁道线上今后很难再做生意,为啥我们不把火车炸了?”
陈晓眉头一展笑道:“只要他火车还在运行,我们就有机会。你有千条计、我有老主意,咱们的生意不会放下,看看情况再说吧。”
日军丢失了大批药品,寺内寿一开始在出事的地点挨户搜查。日军几天的行动没有结果,只得匆忙撤军。陈晓和战士们在铁路上侦查几天,看到前后有装甲车清道开路。都在苦思苦想如何应付。
“埋地雷,把装甲车炸掉。”李守祥第一个开口。
陈晓摇头:“那样的话日军就会及时通知后面的列车,我们什么也得不到。”
邢福海叹气:“地面袭击还不如地雷袭击,燃烧弹射也没作用。”
陈晓说道:“同志们!困难确实不小,但不是没有办法。我们必须动战士们献计献策,找出最合适的办法来。”
“对!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不信破不了敌人的防守。”李守祥说着起身,大家结束了会议。
随着日军侵华战线的不断拉长,铁路对于日军战略物资的运输显得格外重要。在铁路沿线,日军不断受到来自各式武装的袭扰。为了能够在当时中国的满洲以及华北等地的铁路沿线实施警戒巡逻,防止我抗日武装的袭击,日军不得不在铁路上布置专用的铁甲车。
日的九五式铁道装甲车全重8。7吨,车长4。9米,宽2。56米,高2。43米。全车装甲厚度为8毫米,装一台84马力汽油机,6名乘员自己携带步枪或一挺机枪作为作战武器。
九五式铁道装甲车从公路状态转入铁道行驶状态只需要3分钟,而从铁道状态转回公路状态仅需1分钟!在公路上行驶时,九五式铁道装甲车最大时为3o公里小时,而一旦上了铁道,其最大度可达72公里小时。
陈晓看着侦查战士上报的资料,对何翠华说道:“大姐,思来想去,还是没有最好的办法。只有把日军的装甲车全部毁掉,铁路线的主动权才会回到我们的手里。”
何翠华点头:“不急!打击日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多和大家商量商量,找出最恰当的办法。从今天开始,你们全大队抓紧把我们的地道和地下室修建好,把目前的困难给董事长汇报一下。”
“是!”
1938年底,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侵略军在军事上采取了确保占领地的方针。1938年12月2日,日大本营的《大6命令第241号》指出:“大本营的意图在于确保占领地区,促使其安定,以坚强的长期围攻的阵势,努力扑灭抗日的残余势力。”据此,日军在华北沦陷区进行了以军事围剿为主,政治、经济、文化紧密结合,全面进行法西斯殖民统治的“治安战”,对华北占领区的抗日活动进行围剿。
日特务机关认为,实施“治安战”仅靠上层伪政权不行,要建立基层的伪组织才会使殖民统治更加严密。在日特务机关的授意下,1939年7月26日华北伪政权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保甲条例》,作为推行保甲制度之依据。
根据保甲条例规定,保甲分区编组,区域划分以警察区的划分为准。各区保甲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1o户为甲,甲设甲长;1o甲为保,保设保长和副保长。天津伪警察局在汉奸组织“新民会”的配合下,全市共设12个联保、251个保、256个甲,24838个牌,均委任了保、甲、牌长。
天津的保甲制度建立起来以后,伪警察局对保甲长以上人员曾进行了集中训练,并规定了情报报告制度。1942年3月,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保甲条例》规定成立保甲自卫团。在第四次“治安强化运动”中,又制定了《天津特别市保甲自卫团编制规则》,明确自卫团直属警察局,团部设在警察局内,自卫团长由警察局长担任,各自卫团区队长由警察分局长担任。
自卫团在全市各保甲区内按每保4人集合成团,计1ooo名;另行招募壮丁3oo人,以15o人集合成团,规定在必要时联防驻守,由各分局就近管理。自卫团的职责是充实警察局的警备力量,清查户口,搜捕抗日本人士,提供政治、军事、经济情报,是为日侵略者效力的汉奸准军事力量。
日占领天津之前,天津的日租界就是一个贩毒、制毒的基地。租界内日本人开办的“洋行”、“洋药房”便是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据点。“烟馆”、“土膏店”就是提供吸毒的场所。
“在天津有日侨民五千余人,7o%从事吗啡等违禁药品的批业务。从中药铺到饭馆、杂货店,鲜有不经营违禁药品的。租界有烟馆七十家,另有一百家卖鸦片的商店,法租界则有烟馆八十家”。侦查员汇报着天津的情况,陈晓决定到天津去转转。
化装成买菜农民的陈晓和一中队长邢福海混进了天津,在当天夜里跳进日本人开设的药店,把老板李天伦堵在了卧室里。
“我们不想为难你,只想购买一批烟膏。”陈晓用流利的日语说出目的,李天伦闪烁着狡诈的目光问道:“你们需要多少?我可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