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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了结(第1页)

遗忘一件事最好的方法不是强制把这件事打包放在记忆的角落,远远的绕开它,不经意碰触到便痛彻心扉,忍不住埋怨自己,恨不得能回到当初。

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接受它,不管自己在其中表现的优秀还是拙劣,既然已经过去了,那就接受这个事实,汲取其中的教训,告诫自己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好,重要的是,放过当时那个不完美的自己,允许她犯这样的错误,只有这样,时间过去,这事情才会变成一个淡淡的影子,多年以后回想起来,能够豁达的笑笑:“我年轻的时候,真的是好傻啊!”

如同薛初妆,只有接受了当时相信幼年情谊跟人离开想为自己未来拼一拼的自己,不再想起来就只有批判、懊悔、憎恶、恨不得那个自己死掉这些情绪,才能真正的走出这个事情的阴影。

如果一直想着,把自己踩到泥地里,一直在心里暗示自己的不堪,那碰见大的事情时,就很容易轻易的放弃自己,自暴自弃,这样的人,招弟是不敢用的。

这时候,招弟才说道:“他们所做的还不只如此,为了让山庄乱起来,他们好有机可乘,他们还在我经常去的地方设下了陷阱,好在当时有彦王爷相救,才侥幸捡回一条命来。也是多亏王爷身手敏捷功夫高强,不然,就是我连累王爷出事了,王爷要是出了什么事,这地方所有的人都落不到好。”

薛初妆的脸白了,这件事情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她也不知道招弟现在是什么个意思了,死一个平民跟死一个王爷那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失神之下,完全靠本能问出口:“所以,大娘子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我什么意思都没有,这件事情到现在,已经没有我能够表达意见的地方了,这世上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何况以他们的所作所为,足够死上好几次了,我现在来是要问你,以后你儿子长大了,问起他爹,问起关于你们的事情,你要怎么说。”

当初薛初妆逃出来遇见徐玉兰,除了招弟,她对外的说辞都是嫁了个猎户,对方进山打猎不幸遇难,她侥幸遇见徐玉兰才跟着她回来,求得大娘子的原谅才得以有个容身之处。

周围的八卦妇人不少,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情况的,总是会抓住一切机会打听,以前随便说说,真真假假的说实话也没有什么人关心,但是现在就不行了,薛初妆当初从这里离开,到现在回来,都要有一个统一并且合理的说法才行。

说假话的最高水平就是九句真话里面夹一句假话,要掩藏这最重要的一句假话,那九句就要好好的选择,怎么才能说得合情合理。

薛初妆震惊的盯着招弟,看她面不改色,明白了她的意思,整个人放松下来,一下子瘫在地上,然后马上想起不妥,撑着立起身子,一边思索一边道:“奴婢当初遇见从小一起长大的远亲,听说有奴婢亲娘的消息,因为奴婢远亲跟着商队走得急,奴婢心里一急,只是留书一封就跟着他回去,没想到路上突发疾病,远亲没法,只好把奴婢留在借宿的农家养病。”

所以说薛初妆是个聪明人呢,当初她离开的事情闹得很大,且不说那笔钱最后的糊涂官司,因为事发突然,当时知道的人很多,这事知道的人太多了,所以是没办法说谎的。

但是改成寻亲,她走得这么急也就不是那么难理解了,当初山庄里买的人不少,想寻亲的多了去了,人就是这样,时间久了很多都淡了,就血脉亲情断不了,总是要给自己找个根的。哪怕当初自己是被抛弃的那个呢,只要自己过得好了,就会忍不住想起自己亲人的。

她这一路上的经历路线也是如此,只是换了个说法而已。

薛初妆说到这里声音低了下来,话从牙齿缝里挤了出来:“奴婢稍好一点就跟着他们离去的路线追了过去,没想到病还没好,又发烧了,烧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走错了方向,到最后迷了路晕了过去。”

“幸好被一个猎户所救,等到奴婢养好身体,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因为奴婢迷路的关系,所知道的地方跟猎户所知的全都对不上,无处可去,没奈何只好随那个猎户在山里生活了下来。”

“本来以为会一辈子在山里生活,那猎户人也老实不错,因此奴婢就嫁了给他,没想到他进山打猎就此一去不回,奴婢只找到些带血的衣服碎片才知道他遇到了猛兽送了命。”

“后来奴婢发现怀了身孕,没奈何之下收拾了所有的东西照着一个地方走,终于走出了大山还好运遇见了玉兰,才随着她回了山庄。”

即使有人去查,能够查到的也跟薛初妆说的一样,至于事实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她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

说到这里,薛初妆抬头直视招弟道:“大娘子,奴婢有个不情之请望大娘子答应,奴婢遇见的那个猎户,他叫李大虎。”

如果可以,薛初妆真想让孩子跟自己姓,可惜这是不可能的,那是太容易发现的破绽了,那两个人今后于他们,只是陌生人了,薛初妆才不可能让自己的孩子跟着他们的姓,既然在山庄里了,姓李是最好的选择,只是要得到招弟的首肯。

不过,貌似招弟还没有领会这层意思,她很干脆的道:“行,这个你自己决定就行,只是你要记得,从此就都是这么个说法,哪怕是对着你长大的孩子,这,就是一切的事实。”

回到会客厅,唐珩安正悠闲的喝茶吃点心,招弟回来,表明了这两个人跟她庄子上的人没有牵扯,他们完全是自己单方面的想法,对他们的处置不管唐珩安是什么决定那都是他们罪有应得。

唐珩安看着她,意味深长的说:“你高兴就好,不过,小心你别好心做了东郭先生。”

招弟笑笑:“我相信不会,能给让一条路走的时候就别让她从泥里趟了,女子在这世上,本来就够不容易了。”

唐珩安眉头一挑,想说些什么又忍住了。转而问起招弟她关于选种育苗的事情来。

招弟从养兔子上得出了一些经验,本来灰扑扑的野兔,经过这么多代的筛选下来,已经得到了纯白的兔子,并且基因也很稳定了,品相优异的都是要拿来做种兔的,就算别的不知道,血缘关系不能太近招弟还是懂得,因此一直有从外面购买兔子来混血的传统,意外的混出了长毛的兔子来。

当然这是跟本地野兔的毛比,与真正的长毛兔相比又差得远了,但是这也是值得肯定的成就啊。

唐珩安要大力发展家畜家禽的养殖,种苗的问题就交到了招弟手上,招弟干脆就招了负责动物繁殖的人来,好好的讲一讲他们是怎么选用最好的动物按照特定方向来繁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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