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是个有血性的人,还是皇族后代,怎么能坐视吐蕃人欺凌族人呢?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李晨深知这一点。他的箭术非常出色,平时训练的时候在一百步外能轻松射中箭靶的靶心。吐蕃人又没防备,他没有任何悬念就射杀了指挥作战的那名吐蕃头人。一击得手,李晨显得更加自信,完全放开了手脚,十支箭射杀了九名吐蕃人,射伤了两名。其中有一箭射杀一名吐蕃人后,穿身而过,再射伤另外一名吐蕃人。
随身所带的箭矢用完,他又顺势拣了一根枪,将老和尚教的枪法尽情地展露一番。他的气势非常骇人,瞬间就刺杀了多个敌人,吐蕃人的阵形被他冲的七零八落。接连失去多名头目的吐蕃人很快陷入慌乱中,根本抵挡不住他的玩命冲杀。
李晨在轻松地挑落了第十一名吐蕃军士后,偷袭的吐蕃人再也支撑不住,快速败退。
战斗结束,满身是汗的李晨骑着马提枪站在山坡上,看着一片狼藉的战场。他虽然表情平静,但心里却很兴奋。
这片原本挺美丽的草原,差不多成了人间地狱,数不清的残肢断臂横陈在地上,鲜血和溪水汇集在一起,变成红色的河流在草原上缓缓流动。在枯黄的牧草相映下,很是触目惊心。但这血腥的场面,并没让李晨感觉到恶心,反而让现在的他非常有成就感。
他拯救了好多大唐子民的性命,他是一位只可能出现于后世传说或者小说中、武艺高强的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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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力竭的娑葛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会动弹。其他还活着的人也是差不多,全都虚脱一般歪倒在地上。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山坡上站着的王晨身上,他们非常感激这个突然出现的汉人打扮的勇士,他奇迹般地击退了吐蕃人,挽救了他们的性命。
力气耗尽的乌珠也是这样,她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骑在马上的王晨。阳光太刺眼,她没办法看清王晨的容貌,但这样越加强烈地吸引着她。
稍一会后,李晨骑着马,缓缓走到东倒西歪的这些残兵面前,乌珠也终于看清楚了李晨的容貌。
“竟然是这般英俊的一个少年郎君!”看清李晨模样的乌珠,脸有点微微的发烫。
李晨当然注意到了这名身穿红衣服的胡人女子,他无视其他人的注目及感谢,走到乌珠面前,下了马。在看清乌珠的模样后,心里忍不住惊叹:“好漂亮的,至少九点九分……”
“你受伤了!”李晨脸上浮出淡淡的笑容外加一点关切,蹲到正让侍女替她包扎伤口的乌珠面前,用他那充满磁性的声音问乌珠,“美丽的小娘子,需要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吗?”
乌珠看看李晨,又看看身边在忙碌的侍女,微红了脸,以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扭捏神情回答道:“多谢公子相救,乌珠不胜感激。我的伤不要紧,多谢你了。”
乌珠是个豪爽的女人,她从来不知道害羞为何物,但在李晨的目光注视下,却有害羞的感觉起来。
“我学过一些伤口处置办法,”李晨依然面带微笑,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对乌珠说道:“你们这样处理伤口有点不太妥当,容易感染,两位小娘子,请你们按我说的去做。”
李晨说着,也不理会两个女人的异样目光,继续道:“让你们的人马上去烧水,然后收集一些布条,把布条放到沸水里煮一刻钟。马上!”
“好的。”乌珠微红着脸犹豫了一下后也马上吩咐侍女,“达美,马上按这位公子的吩咐去做!”
这时候,被“英雄”冷落的娑葛,也在两名护卫的搀扶下,挣扎着走了过来,一听李晨这样说,立即对身边人吼了声:“马上按这位公子的吩咐去做。”
这几位胡人都会说汉话,而且说的这么顺溜,李晨一点不意外。
现在的胡人受到汉文化的影响非常大,特别是胡人部落的贵族和头人,他们更是以学汉话,习汉俗彰显自己的高贵。盛世大唐给予汉人的荣耀,也可以从这一点上可以体现出来。
对方过来见礼了,李晨也很有风度地回了礼。娑葛是个爽快的人,一番客套后,他没一点保留地把自己和妹妹的身份,及这次去长安的目的说了一遍。听了娑葛所说,李晨这才恍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对吐蕃人偷袭突厥使团的事不再惊讶。
“原来是两位从安西来的贵客,真是幸会!”李晨不卑不亢地对娑葛回了礼,然后指着手臂受伤的乌珠对娑葛说道:“你妹妹受了伤,伤口还挺深,赶紧处理一下,不然伤口感染化脓就麻烦了。”
娑葛还没来得及回话,一直盯着李晨看的乌珠,羞答答地小声说了一句:“公子,那就请你帮我处理一下伤口,乌珠非常感谢。”
李晨一听乐了,胡人果然和汉人不一样,就是开放和爽快,完全不介意男女之间的肌肤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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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小小的几点说明:
1。武则天名中的“则天”是她当了皇帝后的封号,不过大多书中都是以此名称呼,史书记载中也没其确切的名和字,为了方便,本书也以“武则天”称呼!大明宫建成后曾改名蓬莱宫、含元宫,直到神龙元年,当了皇帝的武则天才恢复了大明宫名称,不过为了方便,这本书中以大家熟悉的“大明宫”相称。
2。作者不是唐史的专家,对唐代历史了解程度不可能非常深,要是书中有什么与历史不相符的地方,还请书友们善意指正,黄昏谢绝一切的粗口和人身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