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之后,怜星脸上顿时生出一抹飞霞,有些惊慌失措的说道,“你,你说什么?”
张晓看到她这个样子。心中不由得升起几分得意,然后变戏法似的从身上掏出一朵鲜花。然后半跪在地上,说道“嫁给我吧。”
若是换成是张晓熟知的现代女孩,那么迎接张晓的不是高跟鞋,就是一阵冷嘲热讽,但是若是用来对付怜星,却让他有些支撑不住了。
因为怜星乃是一个有名的大龄剩女。
怜星的武功其高,地位也是奇高,因此能够娶她的人屈指可数,而事实上向她求婚的也就只有一位——就是魏无牙那一只地老鼠。
虽然说怜星唯一性子有些孤僻,但是却也知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说法,换句话说,她也是那种比较正常的女人。
但是想要嫁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毕竟以怜星的条件,天下男人虽多,能配上她的,又有几个?
数来数去,原本的天下间能够配得上她只有两个罢了。
也就是江枫和燕南天哥俩。
燕南天自然可以排除掉,虽然说燕南天的武功盖世,但是他他长得眯眼如懒虎,张目似闪电;八尺长躯骨骼长大,双肩宽阔,两手垂膝,雄伟身材生无余肉。他拥有天生神力的体质,金刚之躯有如天神般的气势,一身杀气可使人汗毛直竖,灵魂出窍;声如洪钟的嗓音能响彻群山,一声叱咤,便可令群贼丧胆。
好吧,燕南天做侠客自然是合格的,但是做丈夫却是下下之选。
因此她原本的候选人只有江枫罢了。
更何况江枫这位天下第一美男子无疑正是所有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因此有一段时间,怜星的确疯狂的爱上了他。
但是江枫终究是死了。
事实上自从江枫死之后,怜星心中的那份爱意已越地模糊,到了如今甚至连回忆也只剩下淡淡的一缕,而且还是祭奠那业已消逝的属于少女的白马王子梦吧!
可是张晓的求婚却立刻给怜星带来了一个巨大的难题。
事实上,此时的怜星已经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了,毕竟在她过去的人生之中从未遇到过这种难题。
幸好,在这种地方,怜星倒是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
“你是要趁人之危吗?我怜星宁死也不受此辱。”怜星脸上的红润之色进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决然之色。
听到这话,张晓淡淡的笑道,“怜星姑娘误会了,在下绝没有趁人之危的意思,既然怜星姑娘喜欢,那么等到出去之后再说,毕竟在这种地方实在没法子拜堂。
听到这话,怜星砰砰乱跳的心脏总算消停了一点,可是她很快就反应过来。
谁要成亲了?
可是怜星却没法子说出什么反对的话,毕竟要说出嫁人之类的词语对于怜星来说,的确太羞人了些。
幸好,张晓也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因此也就没有趁热打铁,反而对怜星说道,“不知道怜星姑娘是否会缩骨的武功?”
张晓自然知道怜星不会,否则的话她早就出去了,何苦在这里受罪呢?张晓之所以这样说,只是想要找个话头,把缩骨功传给她罢了。
张晓知道,以怜星的身材,只要练会缩骨功,那么自然而然的就能够从气孔中转出去,那样一来,自己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完成英雄救美的大业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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