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叶晨星在高山城只能够待二十天的时间,因为从高山城出前往凤凰城需要十天的时间,现在虽然各个城市的主要通道已经打通了,但是路上还是有些破损,没有办法快行驶。更何况,路上还有不少变异兽的区域。
目前为止,变异兽主要存在的地方都是一些远古丛林,形如神农架、大兴安岭、太行山之类的大型山脉上,所以想要通过这些地方只能够选择绕行,所以提前十天是最保险的方案。
不过这二十天的时间,叶晨星也不打算浪费掉,现在境界是自己的短板,但是境界的提升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并不能够一下子就飞跃式的提升,这样根本就是走了歪道,很容易走火入魔,控制不住体内的元气,生元气暴乱。
所以,叶晨星给自己制定的修炼计划是修炼真元为主,剑法为辅。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凝练真元,凝练真元是一个非常耗费心神的活动,所以只能够慢慢的提升。而叶晨星的本命灵剑已经提升到了e级合金剑的中段水瓶,与他的修为相持平,如果继续提升的话,也会给予他的修为带来一定的突破。
而根据叶晨星的实验,在本命灵剑进入e级中段之后,需要消耗的e级合金剑还有e级金属就像是个无底洞,根本填不满,不过以他现在的身份,合金剑有多少有多少,但是e级的合金剑比较稀少,不可能全部都给叶晨星,所以无奈,叶晨星只能够忍痛将玄铁拿了出来。
目前为止,叶晨星手中有着两种六级矿石,赤金石和玄铁,玄铁是打造一般低级宝器的必需品,只需要一小块玄铁与一般的合金融合,就能够铸造出一般的低级宝剑,而叶晨星手中的这一块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完全够用的。
所以,综合考虑,叶晨星决定先吸收玄铁中的金属之气,所谓的金属之气,其实说白了就是吸收金属中最细小的微粒,也就是电子,通过本命灵剑自身的电子相吸引,然后将金属中的电子吸收炼化,重新排列,转变原有的结构,变成本命灵剑自身的结构。
叶晨星拿出了一块拳头大小的玉石一样的东西,虽然表面看起来像是翡翠一样,但是这个六棱形的玉石上散着雄厚的元气波动,叶晨星只觉得吸了一口玉石上散的元气气息,就感觉自己的丹田威震,全真心法运转加快。
这是灵石!
虽然只是低级灵石,但是在地球上也是极为珍贵的物品,一般只有七阶的进化者修炼的时候才会使用,尽管如此,叶晨星在获得预选赛第一名的成绩之后,叶晨星和叶逍遥分别被赏赐了三块低级灵石。
低级灵石不仅对于七阶强者有用,对于五阶的进化者同样有用,一块低级灵石能够提供一名五阶初期的进化者修炼到六阶初期所需要的元气总量。不过尽管灵石蕴含的元气巨量,但是不能够加快修炼度。
不过灵石最大的用途是凭借巨量的元气帮助修炼者冲击境界,在冲击境界的时候所需要的元气非常的巨大,所以灵石是非常好的帮助突破瓶颈的宝物。
当然突破境界不只是真元数量的积累,更是质量的突破,每提升一个小境界,除了能够增加真元的数量之外,真元的精纯程度会有一定的提升。
之所以每个境界都会有四个小的境界,就是在突破一个大境界的时候都需要经体内的真元提纯四次,只有足够精纯的真元,才能够顺利的突破境界。有的进化者之所以在一个境界困住了好久,就是因为真元不够精纯,要进行多次提炼,而提炼真元所需要的元气非常多。
言归正传,叶晨星现在将灵石准备好了,接下来就将漆黑的玄铁拿了出来,将玄铁放置在右手上,右手担着玄铁平放在丹田位置,左手握着灵石,平放在胸口,就这样一上一下进入了修炼的状态。
全真心法的起始点虽然是在足下,但是中心点却是在胸口心窝处,所以吸收元气的时候,胸口的一起一伏来吸收炼化。
本命灵剑感受到了丹田外的玄铁气息,剑身出微微震动,震动的同时,只见玄铁中有一股模糊的气息进入了丹田,与此同时,全真心法猛然运转,吸收着灵石散出来的元气。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天时间过去了,只见玄铁的体积小了一圈,也就是去了十分之一左右,而灵石大小虽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原本翠绿的光芒黯淡了一些。
在吸收了一半的玄铁之后,叶晨星体内的本命灵剑并没有生等级上的提升,但是也达到了e级宝剑的中段巅峰,随时都能够进入高段。而叶晨星体内的真元随着本命灵剑的提升,也在不断地做着突破,从原先的五十五滴,慢慢的凝聚,两天的时间就凝聚了一颗真元!
这要是让外边的人看见,那还不得震惊的要死,旁人一般一个月才能够提炼一滴真元,有了好的功法秘籍,能够缩短一半的时间,半个月一滴,这就算是天才了!如果是顶级的天才的进化者,一个星期能够凝聚一滴!
可叶晨星在本命灵剑的作用下,仅仅两天就凝聚了一滴真元,虽然这种情况非常的稀少,但是这种现象充分的说明了只要叶晨星有着足够的灵石和矿石,就能够快的提升实力!
十天的时间一晃而过,十天之后,五阶修炼室,叶晨星睁开双眼,只见他丹田位置的玄铁已经变得锈迹斑斑,像是被强酸强碱腐蚀了一般,而左手的灵石已经变的暗淡无光,一丝绿色都看不到了。
不过再看叶晨星身上的元气波动,已经不再是五阶中期了,而是五阶后期!
看着化为粉末的灵石,叶晨星露出了一丝苦笑。
别人一颗低级灵石能够提升到六阶初期,可他倒好,一颗低级灵石仅仅凝聚了他十滴真元就玩完了!就照这样的消耗下去,再大的家产都得让他给败光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