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你以为,我就只去大馆子大酒楼?哼,这里,我比你熟。”孙芸嘴角翘了翘,轻声一笑道。
孙芸说完,这家店的老板娘就擦着围裙走了出来,一见到孙芸,就笑着迎上:“孙姑娘,你来了,今天想吃清淡的还是麻辣的,我给你做。”
“老板娘,他已经点了,不过我不知道是清淡的还是麻辣的。”孙芸笑了笑,指指李文杰道。
“他点的是麻辣的,一只三斤重的乌骨鸡。”老板娘看了李文杰一眼后道。
“那就麻辣的吧。”孙芸扭动腰肢,娇俏的道。
“来,那你们就别坐院子里了,坐楼顶上去吧,那张桌子还在的。”老板娘伸手招呼道。
原来,这里不但院子里有餐桌,在新修的平方顶上,也还摆了一张桌子,坐在上面视野更加开阔。
“看来,你还是这里的常客嘛,这么说来,我选择这里,还真的是选对了。”在楼顶上坐下之后,李文杰道。
“这或许就是缘分,冥冥之中有所注定。”孙芸瞄了李文杰一眼道。
似乎孙芸比较钟爱黑色,她今天的穿着,还是以一袭黑为主,只不过,变成了黑色长裙搭配黑色体恤,黑色皮鞋黑色丝袜,唯独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和白色的,耳环是银色的。要不然的话,俨然就是一只黑精灵。
“还真的是哟,这个地方看起来老旧一些,但是,坐在这里,有那么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左边是青山,右边是城市,你喜欢来这里,是为了吃呢,还是为了看景致?”李文杰点点头后道。
“两样都占,吃是满足口欲,看是满足眼欲。而且,旧一点,还能感怀一下乡愁。”孙芸道。
“感怀乡愁?我有点不明白,你的家世那么好,你的乡愁会是这样的吗?”李文杰疑惑道。
能开得起半月山庄的人,居然在一家路边小店说感怀乡愁,这怎么听怎么像是一种矫情。
“怎么,你觉得我是含着金汤勺长大的吗?你觉得我从小就锦衣玉食?”
“那就算不是金汤勺,起码也是银的吧,就算不是从小锦衣玉食,那也应该不会缺吃少穿啊。”李文杰道。
“你想错了,在我小的时候,这种沙锅鸡,恐怕两年也未必能吃上一口,以前我家住的房子,还不如这个呢,就是那种模板隔着的茅草屋。还银汤勺,当时,我家连个多余的勺子也没有。”孙芸道。
“不会吧?那么惨的吗?你说得,我就像是听聊斋故事,这怎么可能,你家还能比我家过得不如吗?”李文杰对孙芸的话表示怀疑道。
“骗你我有好处?”孙芸乜了李文杰一眼问道。
“没有。”
“那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