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鸠的队伍在向着北方行进,他骑着马,行走在队伍的中间。
关于与斯科特上士建立贸易关系的事情,鹦鹉自告奋勇的接下了这个活。
斑鸠并没有考虑多久,就应允了他。
比起建立起一条贸易线来,斑鸠其实更希望看到自己的部下,一个个都这样勇于任事,而又百折不挠。
没错,鹦鹉并不是什么天才。
他之所以会十八种部落语言,是因为他被卖过三十六次。
他之所以极力宣扬自己善于社交,是斑鸠部落不可多得的外交、贸易和文艺人才,那是因为他的肋骨被拆断了好几匹,并不能像其它战士那样打仗。
鹦鹉其实是个很好强的人!
斑鸠骑在马背上,眼中看着逶迤而行的马队,心中却反复思索着被他留在后面的鹦鹉。
最后遥遥的向后看了一眼。
好啦,鹦鹉,放手去做吧!
即便是和斯科特谈崩了又如何?
没有斯科特,总会有其它的代理人。只要咱们的手上还有美元和比索,迟早总会找到其它的合作对象的。
我更希望看见的,是你的成长!是你迎难而上,敢作敢当!
咱们都搞砸过很多事情——谁的成长不会搞砸很多事情呢?
就如同比索、十五美元、头皮、甚至杰罗尼莫这些人一样,谁也不是什么天才。但是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到你们大放异彩的那一天!
……
离着埃尔帕索两百里之外的帕里索索,这里有一条曲折的峡谷。
怒风的队伍拉长成了一条蜿蜒十多里的长蛇。
蛇头已经走到了峡谷以北的出口,蛇尾还在峡谷以南的入口拥塞着。
克里斯托弗少校率领的白人士兵,正按部就班的举着枪前进。
没有谁能阻挡他,唯一迟滞他步伐的只有他们自己,因为他们只长了两条腿。
这一路追来,倒下枪口下的印第安人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
克里斯托弗已经陷入了麻木。
就像是在阿拉巴马的庄园里指挥黑奴收割玉米一样简单,没有任何花巧,不需要任何技术。
鞭子抽下去,玉米自然就装在了筐里。
在这里,枪口朝着前方开火就行了。
那些印第安人,呵呵,想要拿着石头冲到自己的面前吗?
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