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杂草的命格,在项嘉这里吃好喝好,没事就挤在软和的沙发里睡一觉,七八天过去,程晋山已经恢复得差不多。
腹部不可避免地留下难看刀疤,可他并不觉得有什么——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发过一次烧,脑子也变灵光。
程晋山渐渐咂摸出住在这儿的好处。
项嘉早出晚归,这一室一厅全是自己的。
有吃有喝,有电视看,舒舒坦坦不受气,这日子神仙来了也不换。
其实,招惹人命官司之前,他在老家那边的酒吧打过一阵子工。
也是当保安。
酒吧不是啥好地方,乌烟瘴气,日夜颠倒,六个人挤一间宿舍,上厕所都得排队。
虽说管顿晚饭,那饭跟猪食似的,他一个不挑嘴的人都咽不下去。
最烦的是,还总有浓妆艳抹的老女人给他塞小费,要求他陪酒。
小费当然很好,可顺着领口强行塞进来,尖利的指甲还在锁骨处乱抠,这体验就很不好。
有免费的酒也不错,可她们总是动手动脚,还试图坐在他腿上。
没干两天,有个财大气粗的老男人找上门,指着他鼻子骂他“男狐狸精”。
更倒霉的是,那人还凑巧有点儿权势,扬言要让他在本市混不下去。
这下可好,所有的酒吧、KTV都不敢招他。
要有一点儿办法,他也不想手染鲜血,当个亡命徒。
不过,那个人死了也不算冤枉。
程晋山打算做个惜福的人,再加上渐渐摸出项嘉脾气,知道她嘴硬心软,不算很难相处,便乖觉了许多。
垃圾桶塞满,他把垃圾袋系好口放在门边,等项嘉出门的时候顺手带走。
掐着她回来的时间,提前把粥煮上,菜择好洗干净,她要是有额外吩咐,就按照要求剁好肉块,做些准备工作。
比如今天,项嘉早上说要做辣子鸡。
程晋山从她出门就开始期待。
连吃了一个星期的清粥小菜,嘴巴又苦又馋,正需要辣椒补偿。
四只白白嫩嫩的大鸡腿斩成很小很小的肉块——
按程晋山的想法,肉要大块才好吃,入不入味不重要。
可联想到上次,他把猪腿骨整根整根丢进汤锅里煮,叼着肉筋大嚼特嚼,项嘉回来时冰冷的脸色……
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泡一泡冷水,去除腥味。
加盐、白胡椒、蚝油、生抽、料酒调味。
蚝油放多少来着?
程晋山腾出小拇指戳开手机——
项嘉从柜子里翻出来的破手机,按键不太灵敏,听筒也时好时坏,他却当成个宝贝。
手机卡是不正规渠道买来的,不需要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