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呼啸,金家的别墅开了暖气,金父换了鞋子,先去洗澡,出来以后整个人都暖和了。
鸡汤的香气在空气里飘散着,不等汤上桌,金母抢先舀出一碗,举到面前吹了吹。
金父以为妻子是给自己盛的,就要上前,却听妻子道:“窈窕你先喝一口,你最近也辛苦,赶紧补一下。”
向来享受这个待遇的金父眉头缓缓挑了起来。
金窈窕失笑地接过碗喝了一口,瞥向父亲,金母这才给丈夫舀汤,边舀边念叨:“你呀,是不知道,咱们窈窕最近忙得公司餐厅连轴转,这小脸儿瘦的唷,今天知道你回家,才安排完工作提早回来的,你们父女俩啊,是一个赛一个的忙……”
又把汤碗塞进丈夫手里:“窈窕挑了好久的老母鸡,炖了几个钟头呢,里面还放了口蘑和药材,医生说你现在能吃一点参了,快暖暖胃。”
鸡汤被熬到金黄,连参须里都被炖进了肉香,咬起来软软糯糯的,口蘑被切成片状,带着独特的鲜味儿,又嚼劲十足,配上滑嫩柔软的鸡肉,一口就能尝到内里蕴含的心意。
金父看着纤瘦的女儿,眼中闪过心疼,又觉得欣慰。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妻子竟将女儿看做和自己一样需要用药材温补身体的顶梁柱了。放在早些年,他根本不敢想象把工作交给女儿的样子。
当初生病的时候,他真的怕,尤其在知道了三弟有点那什么以后,就怕自己死后女儿会被弟弟欺负。
其实他没有告诉女儿,那天夜里在书房,对方撕掉了自己拟的遗书以后,他转头还是再去公正了一份,就交给相熟的律师,只要自己咽气的消息传回国,律师们自然会拿着遗书找上铭德。
可他安排完这些,还是不甘心死,他拼着一口气想活,手术室里打麻醉的时候都本能挣扎着不想失去意识。他忍着刀口的疼,忍着治疗的疼,一路撑到现在,为的可能就是这一刻。
在初雪降临的冬日,暖暖的屋子里,一碗鸡汤,家人团聚。
嗯,他还得再活很久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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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趟父亲去深城,折腾了不短的时间,金窈窕桌上问:“那边怎么样,您一去那么久,我还以为碰到麻烦了。”
金父挑出碗里的口蘑片嚼得津津有味,不动声色地回答:“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地方,拖延了一下。”
金母有点疑惑:“深城那么大呢,我还以为找地方很简单啊。”
金父只是笑了笑。
金母想起什么,又问:“哦对,我记得你师门就在深城,在深城还挺有名的是吧?这回是不是顺路去跟师兄弟碰面团聚了?”
她提到的师门就是深城尚家,这段历史金家所有人都知道,金窈窕当然也不例外。
金家虽然是世代名厨,但父亲早年却没有留在家里,反而从小被爷爷送到了一户姓尚的人家,呆了足足十五年,直到二十来岁,才回来继承的家业。
金老爷子厨艺出众,让儿子另拜他师自然也不是没有缘故的,尚金两家祖上祖籍在一块,曾经还做过姻亲,金老爷子跟尚老爷子更是打小长大的交情,后来才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没在一处生活。不过尚家比起金家,明显要更风光,听说祖上还曾有人做过御厨。后来举家去了深城,尚家也发展得很不错,反正比眼下的金家,他们是要红火许多的,是深市有头有脸的人家。
父亲这趟去深城,目的是做市场调研办理企业手续和寻找深城合适的经营点,这些事情处理起来说简单不简单,但再麻烦,也不至于拖延到今天才回金家。
不过倘若顺便去跟师门团聚了一下,就说得通了。
金父含糊地嗯了一声:“对了,启明的爸妈回国了,你们知道吗?”
金窈窕脑子转得很快,立刻看了父亲一眼,这是在转移话题?
不过父亲这个人,向来自尊心强,他不想聊的事情金窈窕也不打算过分地深究,大家都有秘密,很多时候这种过度的关心反而伤感情。
她想了一下这趟跟着父亲去深城的那群助手,决定有机会的话从他们那下手了解一下父亲这趟的行程内容。
金窈窕不动声色地顺着他的话头走:“是吗?”
金母倒是拍了下脑袋:“瞧我这记性,许姐前几天给我打了电话来着,聊窈窕和启明的婚事,我那天想跟你跟闺女说来着,结果那天窈窕下班晚,我看她忙成那样就没提,过后居然给忘了!”
金窈窕:“婚事?您怎么说的?”
金母道:“还能怎么说,肯定是劝她年轻人的事情自己解决了。不过她好像是才知道启明跟你退婚的消息,启明那孩子也是,那么大的事也不知道告诉他们一声。”
金窈窕不以为意,她早就习惯了,她跟沈启明的父母接触本来就少,相比起来,反倒是她爸妈跟沈家父母打的交道更多,毕竟以前沈家爸妈在国内的时候,两家住得不远,虽然他们很少在家,却偶尔会因为商业活动跟金家父母碰面。
但她倒是经常能听到他们的消息——沈家父母是外界颇受好评的神仙眷侣,沈父经常带妻子出席国内外的公开商业活动,在媒体镜头前留下的影像多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