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真以为安子辰今天能放出什么屁来,结果就这?
艾玛,这出真的是笑死人了。
真的辩都不辩一句。
不过这样也好,还知道时间宝贵。
其实,安子辰一开始是想辩解的,可公诉人宣读犯罪事实证据时,他听到了视频录像,便猜测那天楼道监控和电梯监控虽坏,但还是有人拍摄到了。
据万向荣之前的陈述,他得知那天电梯口拉扯动静挺大的,就猜到多半会惊到上下楼邻居。
作为辩护人,他有去紫园找过上下楼的邻居,探口风问他们7月31日那天傍晚是否有听到12楼有什么动静。
结果没探到一点。
楼上楼下都说没有听到。
他本是想着有人知道,那花点钱买过对方手里的证据,或是花钱让他们封口。
如今看来,是知道,却不和他说。
因为万向荣认罪,庭审没走到辩论。
审判长再次开口,是给万向荣最后一次陈述机会。
万向荣摇摇头,说没有。
但很快,他哭着又说,“我认罪,我认,我如实供述那天的经过,法官大人,你能不能看在我主动认罪的份上,判得轻一点!”
他这样突然认罪,是因为心虚,因为害怕,害怕证据确凿,死不认罪导致情节严重,最后被判时间久。
他真的不想在里面待太久。
三年,他希望他认罪,能判个三年就好,不要判太长。
审判长很想翻白眼,还是忍住了。
早干嘛去了。
关于此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人万向荣是否违背了被害人鹿然的意愿,来实施侵害。
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而楼上邻居提供的楼梯口拉扯视频,作为直接证据,充分的证明了万向荣是有暴力胁迫行为,加之被害人身上多处有伤,以及被告人认罪承认违背了被害人的意愿。
综上所述,这个案子现有的证据链条完整,指控被告人万向荣犯强奸罪成立,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也没有异议。
经审判长跟合议庭人员商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