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轻舞飞扬的80年代,年轻人都以留长发、穿喇叭裤、唱港台流行歌曲、跳霹雳舞为时尚。
老郭和张天承等一帮朋友也不甘寂寞,拿着东拼西凑的钱买了乐器,组成了当地的第一支摇滚乐队——青春飞扬乐队。
张天承年纪最大,担任了主唱,老郭自认为有那么一点才华,担任了创作和吉他手,加上其他几个小伙伴,一群人成天聚集在一个破旧的厂房里面捣鼓“噪音”。
这帮年轻人也有毅力,溜到到音乐学院去旁听,自学了各种乐器的演奏和歌曲创作。
捣鼓了几年,他们自己也创作了几首还不错的歌曲,也算四九城里面有点名气的小乐队,也有酒吧开始请他们去驻唱演出。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混个几年,说不定这个小乐队也有成名的一天。
说来也挺可悲的,乐队解散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女人,而且是因为两个女人。
那个时候,青春飞扬乐队刚开始有点名气,张天承爱上了一个叫周行韵的女大学生,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
可惜周行韵一直念念不忘地想着出国留学,那个时候的人大都以能出国为荣,周行韵想的是有一天能够拥抱美利坚“自由”的土地。(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
张天承无法改变周行韵的想法,不顾所有朋友的劝住,为了爱情典当了自己的所有身家,又向朋友四处借了钱,亲自把周行韵送上了去美利坚的飞机。
故事的结局很容易猜到了,周行韵到了美利坚不到3个月就断了音信。
所有人都认为张天承被骗了,只有他自己坚信周行韵是出了意外或者什么原因,才跟自己断了音信,十多年来一直默默地等候心爱的女人回来。
从此之后,张天承成了等候爱人归来的“痴汉”,意志消沉,退出了乐队。
如果说,张天承的“惨”有一半是因为自己痴情的原因造成的,那么,郭明诚从头到尾就纯粹是个“受害者”了。
青春飞扬乐队有小名气之后,郭明诚这个乐队的歌曲主创也开始被同行所熟知,好几家唱片公司都想挖他过去创作歌曲。
不过郭明诚一心想登台演出当明星,谁愿意转幕后帮别人写歌。
这个时候,一个叫宋欣月的女人闯入了郭明诚的心扉。
宋欣月知性、漂亮、温柔,还很仰慕郭明诚的才华,两个人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
老郭在宋欣月的迷魂汤之下,不仅把自己新创作的几首歌曲都卖给了一家唱片公司,还把自己也卖给了唱片公司,签了10年的合同。
签了合同之后,对方承诺的包装郭明诚做歌手的承诺也不过是一句空话,老郭还得卖身给对方,帮别的歌手写歌,不写或者写得不好就没有收入,敢违约就赔偿天价的违约金。
至于宋欣月,不过是对方其中一个老板的情人罢了,完美地诠释了现代社会“美人计”的用法。
老郭不仅被骗了歌曲,还被玩弄了感情,人生最关键的10年还被套牢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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