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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页)

季冷换好鞋子后便将自己丢进客厅的懒人沙发里,仰着头望着没有任何多余装饰的屋顶。他的一双长腿因为空间限制屈起,窗外的天空阴沉沉的,乌云仿佛透过缝隙钻了进来,将他晕染得颓丧又懒倦。

但姜姝的家却是温暖的,米黄色的墙纸、暖色系的家具,被精心装饰过的屋子洋溢着爱与,和他家样板间一般的精装房截然不同,就连他这样冷漠的人,身处其中时都变得柔软了起来,疏离和冷淡尽数收起,小动物似的露出脆弱的肚皮。

季冷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时光倒流,他回到了小时候。

说起来,“小令”这个小名,还是姜姝小时候给他取的。

季冷搬过来的时候年纪不大,九岁,才上二年级,背着一个黑色的小书包,上面绣着他的名字,那是保姆给他绣的,标准的瘦金体样式,很好看。

姜姝比他小半岁,正处于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强烈新鲜感的年纪,撞见一回后便央求文蕤给她搞个一样。

“要像隔壁小令哥哥那样的噢!”小姜姝认真强调道。

她年纪太小,思绪正是活泛的时候,上课特别爱走神,正儿八经的知识不怎么听,老师的玩笑话倒是被她记在了心里,从此遇见不认识的字基本都是认字认半边,错把“冷”字读作了“令”。

文蕤那时还奇怪,小令哥哥那样的是哪样的?小令哥哥又是谁?新来的邻居小孩儿叫季冷的呀……

而且说是“哥哥”,其实两个小孩都差不多大,同一年不说,就连生日都在上半年。

总之后来小令就阴差阳错成了季冷的小名。

季润麒和白桃一贯叫的是他的名字,那时的保姆按照季润麒的要求,没给他取一些“乱七八糟“的昵称,叫的也是他的名字。

“野性的狼不需要乱七八糟的称谓。”这是季润麒的原话。

白桃没说什么,显然是认同丈夫这个观点的。

只有姜姝一家才会叫他小令。

这是他唯一的小名。

不过姜姝现在很少这样叫了,少女的羞耻心化开了她的部分童真,剩下的童真已然转化做纯洁的天真,尚未开窍,不懂男女界限,可以理所当然地邀请他进入她的卧室。

季冷将手盖在眼睛上,缓慢地呼出口气。

她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他得知道。

幼时的小姜姝声音变得清脆起来,五官长开了,脸颊肉少了一点,俯在他身前轻声喊着他:“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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