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033去赶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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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菊你们真是……真是……哎……”杨氏见香菊他们当父母的都已经答应了,况且连聘礼都已经收了,她当外婆的还怎么好去阻止?
“娘,我告诉你,咱家一娘能嫁去邬家那是咱一娘福气好!一娘进门就能当家,而且还没有必须生儿子的压力!”石香菊联想到自己的处境,更是意志坚定了。
石香菊可不希望自己的大女儿将来和自己一样,从嫁入婆家就开始整天想着要生儿子生儿子的,这样的日子太累了。
“你们都已经决定了,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杨氏闻言,心里一阵唏嘘,因为朱一娘是个很文静贤惠的女孩子,九岁的时候就已经会帮家里做饭了,只是让十四岁的孩子等及笄之后嫁去邬家当小后娘,她这心里总有点不舒服,而且以后还有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儿子喊一娘叫娘,哎,这画面想想都不忍直视!
杨氏心疼朱一娘,只因朱一娘毕竟是自己的亲外孙女。
因为今天石香菊带着朱一娘和朱二娘过来走亲戚,杨氏特地让丁清荷烧了红烧肉,还让丁清荷去地里割了鲜嫩的韭菜,又在鸡窝里抓了三个新鲜的鸡蛋,说是做韭菜炒鸡蛋。
蔬菜的话有炒青菜,咸菜炒蚕豆,还有一大盆香菇豆腐汤。
席间大家吃的都很开心,因为并不是每天都能吃美味的红烧肉的。
“大姐?你说什么?三娘真配给了邬家已经去世了的小儿子?”石柱宝听了石香菊说要弄什么冥婚的事儿,他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现了幻听。
“这有什么?邬家的小儿子死的时候和三娘差不多岁数,再一个,邬家说了,让咱家一娘嫁给邬二郎,这多么好的亲事啊?一娘嫁过去直接可以当家作主,还没有必须生儿子的压力!”石香菊其实最在意的是生儿子这个事情,因为她已经在朱家受这过这种委屈了,就是因为她连生三个女儿,她在朱家的处境就愈发的不受待见。
“可是大姐,三娘和邬小郎弄啥子冥婚什么的,我就不说了,你看咱一娘还没有及笄呢,她若嫁去了邬家,那邬二郎的儿子都好当她的哥哥了!”石柱庚觉得大姐石香菊太不考虑朱一娘的心情了,瞧瞧多好吃的红烧肉,朱一娘低着头啃那块红烧肉都快啃老长时间了,可见他这外甥女也不满意这一门亲事,可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朱一娘想反对也反对不了。
“这有什么?男人年长女人几岁,以后男人会更加疼爱他娘子的。”在石香菊看来,年龄的差距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况且邬家丰厚的聘礼真的很让他们一家子满意的。
丁清荷全程不说话,因为她知道即便她说了什么,石香菊也未必会把她说的话给听进去。
石香菊母女三人吃了午饭就走了,石香菊走的时候居然还破天荒的拒绝了那一截五花肉,她说家里现在收了邬家给的聘礼,隔三差五都能有猪肉吃的。
隔三差五有猪肉吃?听的丁清荷真是羡慕,于是她心里就更加希望能多赚钱能过上隔三差五吃上猪肉的好日子。
吃完午饭,又将碗筷收拾了,丁清荷方才回到房里,打量着简陋的房间直叹气。
老式的木床,下面铺的是稻草,稻草上面有漏了洞的凉席,凉席的包边上打了一排的补丁,睡觉盖的薄被也是补丁套补丁,里面的棉絮已经结块了,没有一点蓬松柔软的感觉。
枕套是耐脏的黑色粗布制成的,上面零星的绣着几朵小花,都是原主自己绣的,一点也不柔软,硬邦邦的像块砖头。
房间里有三口沉重的木头箱子紧挨着一个颜色斑驳看不出本色的柜子,柜子上面放着一个小铜镜,一把半新的桃木梳和一个圆扁的针线箩筐,旁边墙角还有一张陈旧的八仙桌,八仙桌上是丁清荷自己缝的一张桌布,桌布上还绣了一只机器猫,除了这只机器猫让这个屋子有点温馨的感觉之外,还有一只当花瓶用的竹筒,里面倒了水,插了一些洁白的栀子花。
当初她绣机器猫图案的时候,还被石柱庚说她绣的一点也不像猫,但是丁清荷也没有在意,只有丁清荷觉得自己绣的这只猫还真有点儿机器猫的轮廓了。
石家真的太穷了,固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是这杨梅季一过,家里又少了一个赚钱的进项了。
是不是可以卖螺蛳?但是只能卖个几次而已,别人瞧见了,肯定会跟风的,长久不了。
但是目前来说,她想当郎中的话,还是比较难的,像藤郎中吧,他可是有郎中文书的,这个郎中文书呢相当于这个朝代的医生执业资格证。
算了,从明天起除了要去摸螺蛳,还要去山里挖草药,哎,就算赚了钱,也还得把大部分交给公中,她一想到让婆婆杨氏管自己的钱,丁清荷这心里总觉得有点吃亏的。
对了,一会儿还要让石柱庚编一个小抄网,一有空就到附近的河边兜些鱼虾或者螺蛳,总不能天天喝什么野菜疙瘩汤,或者野菜炒青菜,野菜炒咸菜,咸菜炒青菜吧?
她双手撑着后脑勺,仰面躺在床上,目光没有焦距地望着茅草房顶,脑海里不停地算计着。
又过去了几天,就到了赶集的日子了。
虎巢山石丸子村,红弯村,柳树村等等这些村子离乌门镇约有十四公里路,大约要走上一个时辰吧。
天气好,大清早的还非常热,所以大家出来的都很早。
丁清荷很早就被杨氏的大嗓门给喊起床了,连早饭都没有吃,就被婆婆催着出门去乌门镇赶集了。
石柱庚心疼丁清荷想陪丁清荷一起去赶集,但是被杨氏念叨了好一阵,说什么男人要有出息,不能总想着和自己媳妇腻歪,这种话听的石柱庚那张俊脸都红了。
丁清荷不想让石柱庚夹在婆媳之间难做人,就说自己跟着婆婆去乌门镇赶集好了。
杨氏背着一筐草鸡蛋,再带上一些她和石木槿的绣活,催促丁清荷去乌门镇赶集了。
丁清荷带上自己晒的草药,还有一些她绣的荷包,还有她把养在水里两天的螺蛳装在了竹筐里也一并带走,她是有打算把螺蛳卖去酒楼的。
“柱庚家的,你比我年轻,怎么走路磨磨蹭蹭的?”杨氏健步如飞,扭头看丁清荷还在吃力的走路,就有点抱怨了。
丁清荷心想自己在现代出行都是有代步车的,来了古代之后,就靠双脚走路,不经常锻炼的她,她走路能快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