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温原名叫克温格,印第安人。
传言,克温格未婚夫百美金卖给别人,一气之下把她,克温格用牙齿,生生咬下那人的某些玩意,枪杀未婚夫。
自那次之后,躲避通缉的改名克洛温,由于心灵受到刺激,性格变也得古怪,还有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癖好。
……
……
“自由的雄鹰,扇动你的翅膀,飞上万里高空,你将无所畏惧,敌人的枪炮……”
幽暗狭窄的走廊内,克洛温提着照明油灯,因为难得的心情愉悦而哼唱着动听的歌谣。
唐歌跟在后面,不时东张西望,像这样开凿坚硬岩层建造出来的住所,曾经印第安人活动的地方很常见,但是像这样能规模能够容纳数十人居住的,还是第一次。
随着越走越远,鬣狗帮成员们喧哗的声音越来越小,在经过数个转角后克洛温进入一间房间,没过多久里面传来明亮的光。
唐歌站在外面等了片刻,见里面迟迟没有反应,犹豫再三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刚一进入,一股独特的香味涌入鼻腔,和女教士身上的一样,不过没有这么浓烈。
靠着岩壁唐歌摸到玻璃瓶,看得不是很清楚,便拿起克洛放在土墩桌上的油灯照明,这一看可不得了,整齐摆放的透明玻璃瓶里面,用某种透明液体浸泡着男人那玩意,全部加起来至少十多个。
到现在,唐歌终于明白,那些人为为何用那种眼神看自己了,感情从这里出去,他就要变成一个太监。
唐歌当即就要离开,却是迎面撞上,脱去长袍的克洛温。
“小帅哥别急着走啊,姐姐又不会吃人……”
克洛温把唐歌压在岩壁上,手看似胡乱摸索,实则目标明确。
“我是个真人君子,女士请别这样……”
若换作以往,面对这种强盗行为,唐歌多半会半推半就,但是现在他还不想被制成标本,当即奋起反抗推开克洛温。
也就是这一推,他注意到克洛温腰间闪眼的东西,一把韦森629型左轮手枪。
趁着克洛森再次扑上来,唐歌快速夺下对方的手枪,退后一步用枪指着克洛温的脑袋,严肃且认真道:“别动,把身上的武器拿出来扔在地上,不照做我会开枪,打烂你的脑袋!”
让别人用枪指着,克洛温丝毫没有感到害怕的意思,但还是笑着取下身上的两把匕首,当着唐歌的面扔在地上,不顾恐吓双手缠在唐歌身上,气细声粘道:
“我把扔了,所以现在我们可以开始了么?”
“退后,别耍花样。”唐歌直接用枪顶住可洛温脑袋,用脚把地上看着就不舒服的匕首踢开,开始谈条件。
“带我离开这个地方,若是敢喊叫我就开枪……”
“呵呵,你不会天真以为,挟持了我就能逃离这里,异想天开……”
克洛温跟个没事人似的,在唐歌的枪口下,倒上一杯红酒翘起二郎腿品尝起来。
她之所以有这样的勇气,一份来自料到唐歌不敢开枪,因为枪声会引来其他人,到时候他插翅也难逃,另一份勇气则是来自于,她的枪里根本没有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