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谢安第三次来王家,第一次是受王琅邀请在院子里赏梅,第二次是接新妇,这次回门才算真正在北堂里被招待。
王舒自己是长子,两个弟弟都早亡,没有叔侄亲戚可往来,于是家宴上只有二兄王允之、长侄王崐之两个男丁,以及同意戚里间不用太顾忌男女大防的兄嫂荀蓁一起用餐。
王允之和荀蓁同席,王琅和谢安同席,王崐之自己一席,偌大的北堂只用了四分之一不到的面积,远不似谢家那种似乎把厅堂都塞满的热闹,但因为坐席安排得紧凑,倒也不至于冷清。
饭食如王家一贯的风格,没有多奢华,只是从五盘增加到了七盘,王琅一看,七盘都是自己平时喜欢吃的。她心里一片暖热,拿起食箸往最喜欢的一盘里夹了一箸入口,顿时皱了皱鼻子。
坐在主位的王允之当即就笑了:“琳琅新婚莫非不甚甜蜜,还在挑食。”
王琅哀怨地看他一眼。馅里都是胡荽味,胡荽痕迹一点看不到,他绝对是故意的。
所谓胡荽就是香菜,北方因为胡人君主石勒忌讳名字里有胡字,将胡饼改做麻饼,胡荽改做香荽,南渡士族当然不会跟着他改口,仍称胡荽。
这东西引进国内的时间非常早,按西晋人张华在《博物志》里的记载,张骞出使西域带回了大蒜与香菜的种子,在南北朝已经被多季栽培,通常作为调味料使用,和安石榴汁一样用来给羊肉提味。
她倒也没有讨厌到不能吃,只是觉得口感有点古怪,混进自己喜欢的食物里就更有种白璧微瑕的痛惜感。
王允之端起酒杯饮了一口,遮住自己的笑意。
谢裒从儿子的神态中判断出儿子占便宜,王允之则从妹妹的胃口中判断出这门亲事结得还算不错,否则他妹妹肯定食不知味,态度也不会这么活泼。
正准备让人撤盘,就见他妹妹悄悄把菜夹到谢安碗里。
王允之:“……”
他到底应该为她担心还是不为她担心?
王琅没他那么多想法。
她在谢家正好见过汤里漂胡荽,如果谢安忌口,家里人肯定不会备这种菜,因此她毫无心理压力地夹给谢安,低声介绍了一句:“尝尝这牢丸,皮薄馅鲜,做得极好,不加胡荽就是我最爱吃的。”
谢安对她的做法倒没什么意见,反而对她和王允之的相处模式颇觉有趣。
以前只知道这对兄妹感情深笃,原来私底下相处时竟是会相互捉弄的,不是亲眼所见,令人难以想象,传言里也丝毫没提到过。
咬一口牢丸,皮薄肉嫩,汁鲜味美,又带有一点点韧劲,提味料混入不止一种,由表及里口感丰富。
他轻轻颔首,也学她那样低声回道:“君家饮食之道甚精。”
菜肴精美的酒楼食肆在唐宋才开始大量流行,魏晋则垄断于高门巨户之内,王公大臣乃至天子竞相以珍馐奇味相互夸耀,食谱饮方密不外传,北方尤甚。
魏文帝曹丕有名言:“三世长者知被服,五世长者知饮食。”说的就是世家以被服饮食自矜的社会现象。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夸饮食就有夸人家世的隐意,发迹较短的人家尤其在意这一点。
不过王琅想起他上次来招待他是酸桔,这次又把自己不喜欢的胡荽给他,心里有些虚,听起来就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又在故意说反话。
她脸上微微红了红,用更小的声音道:“你自己说要同甘共苦,不能怪我。”
谢安本人还真没有讽刺她的意思,听了不由一乐,随着她将声音压低到相同音量,含笑道:“夫人能将我的话记在心里,我欣喜尚且不及,又岂会怨怪。”
这样在耳边说话有点痒痒的,王琅忍不住向旁边躲了一下,揉揉耳朵,不经意间看到兄长王允之的目光。
……
她坐端正了。
王允之放下酒杯,十分和睦地开口:“我明白了,琳琅还是更想在家里举行同牢礼,下午令远、令则过来,我给琳琅补办一个。”
牢是祭祀上用的牲肉,夫妻共食一碗里的牢肉是婚礼仪式中的一环,王琅婚礼当日就与谢安共夹了三口同牢肉。
牢丸出典不可考,在魏晋已成为四时皆宜的菜品。她自己吃了一个,又把盘里其它的给了谢安,从实质意义上来说确实是同牢没错,但和指代婚礼的同牢完全不同。
王琅想通之后就抬手捂了捂脸,无奈道:“阿兄,结婚好累,我不想来第二次。”
王允之和谢安词锋都犀利,王琅对谢安会回敬,对兄长一向主动让步,原因在于王允之更在意她的态度而不是事情本身。
魏晋女子二嫁三嫁都很寻常,世人丝毫不以为怪,但这并不是因为结婚草率反悔多,而是世道太黑暗,生离死别多。忠贞的传统约束与个人的感情意志在统治阶级对于人口增长的迫切需求下不值一提。
与之悖反的是社会各阶层对于白首到老乃至不求同生但求共死的追求羡慕。梁祝二人凄美的爱情故事之所以诞生于东晋并在士庶之间广为流传就是晋人这一心态的体现。
谢安是个骨子里很浪漫的人,所以会在明知梁祝跨越门第的情况下表奏祝氏为义妇,所以会动过心纳妾但最终对妻子忠诚一生。
庐山月下,神女同游的邂逅让他念念不忘,毫无疑问也有这方面的影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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