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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但现在要澄清显然已经来不及,曹沫觉得,也许他该改掉上茅房思考问题的习惯,或者,改掉思考问题下意识把玩东西的习惯。

刘煜从宫里回来,是一个时辰以后的事情。早朝结束,那位皇帝兄长便将他招到御书房过问了一下吴家的事,便多耽搁了一点时间。

曹沫殷勤迎上去,将宋轶到来的事情随口提了一下。

“她什么都没说,就这样走了?”这不太像这位的作风啊。昨晚他一细想,画骨先生抢京兆尹的案子不是一件两件,从来没将刻骨画像的技巧泄露于众,偏偏上次她这样做了,目的不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吗?按理小色狼苦心孤诣终于成功接近他,难道不该死缠烂打犹如苍蝇盯着肉一样粘着不放吗?这其中肯定有其他小算盘!

曹沫看着自家殿下淡漠略显诡异的脸色,心中惶恐。

司隶台的案子从来没让女子参与过,即便是京兆尹那只母夜叉,偏偏宋轶例外,莫非咱们的司州大人对那个宋轶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思及此,曹沫汗如雨下,该不会……

不,绝对不可能,他家殿下怎么可能这么眼瘸?

“宋姑娘的确什么都没说,但为殿下带了一盆菊花来。”

顺着曹沫指引,刘煜看到案前放着的千蝶菊,眼神又是一暗。那眼神非常奇怪,说喜欢吧,却夹着一点怨愤,说不喜欢吧,那眉宇间似又透着不舍。像是一个心爱之物被什么脏东西沾染了,弃之心痛,不弃又糟心。

“要不,我叫人把这花丢了?”曹沫衷心建议。

刘煜没应答,而是走到花盆前仔细打量。曹沫也看过去,觉得有点不忍直视,这个宋轶送花就送花,为什么不把花盆里的杂草扒干净,即便是只剩一根也很扎眼好吧?

他正要伸手去扒,却被刘煜拦住,反而亲自动手将那根草□□。泥土很松软,草茎未断,带出一坨东西来,定睛一看,那是一只小竹管。

毫无意外,小竹管里藏着一张纸条,上书:西明山罗子沟,程秋水。

宋轶不可能无缘无故留下这么一条线索,这条线索必然跟吴尚清的案子有关。如果真的有关,吴邕又会不会知晓?

“准备出发!”

西明山,离泰康城不过数十里地儿,前朝时还是比较偏僻的山地,但进入大宋朝后,因为稳定的朝廷格局,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世家大族圈地占田也受到遏制,西明山毕竟地处京畿要地,想要不发展起来也难。

官道直通到西明山脚下,而罗子沟在山里边,依山傍水,风景秀丽,风水也不错,前些年有些商人便修建了一些庄园客栈,专供前来踏青的人落脚歇息,因为有了这个便利,每到酷暑,便有更多的人进山避暑。

司隶台的消息非常灵通,刘煜这边刚到山脚茶寮坐下,那边便有小徒隶快马加鞭赶来,将一书文稿给赵重阳,赵重阳亲自捧到刘煜手上。

这是出门时刘煜让曹沫查的资料,果不其然,吴家在西明山并没有田产,但有个人有,杜秋娘,而且时间不到半年。按照田产登记之地,刘煜带着人即刻赶过去,这还没到地儿呢,远远便看见一群黑衣人提着长刀在追杀一大一小两人,小的那个个衣衫破烂的乞丐,大的那个俨然是个水蓝衣裳的女子。

他们居高临下,将下面的形势看得清楚,宋轶拉着小乞丐东躲西藏,几个黑衣人突然失了目标,到处搜查。

大概是发现他们的藏身之地有异动,几人慢慢靠近,两人却缩着完全不敢动,突然之间一只爪子伸过来,一把捏住小乞丐的脖子,将人提了起来。

刘煜便见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混蛋直接捡了一块石头冲上去,一把刀很顺手地朝她砍过来。

宋轶觉得自己要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身子横空一百八十度旋转,劈到面门的刀锋被生生避开,同时剑光一闪,长刀应声而断。

黑衣人见势不妙,弃人而逃。

情势瞬间逆转,宋轶挂在男人的爪子上,被山风吹得小身板凉飕飕的。刘煜长身玉立,并没有因为一手横举负重而影响他玉树临风的风姿,仿佛他此刻手里提着的并不是一个成年女子,而是一只小奶猫,还很有闲暇地拿了一双眼睛斜睨她,对她如此狼狈一幕很是受用。

宋轶很想翻个白眼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好歹这人救了她,长得又那般俊俏,她姑且原谅他的高冷轻慢,就着被挂起的姿势拱拱手道:“多谢豫王搭救,小女子身无长物,救命之恩自当以身相许。”

这话说得严肃刻板,调子平稳无波澜。刘煜就这样被人轻飘飘地调戏了,提人的爪子像是有一万只蚂蚁在爬,蓦地一松,宋轶终于稳稳当当地落到地面,掸了掸衣服,颇有风度含笑看着面前美人。这眼神,这姿态,就如一个纨绔正看着一位良家少女,气氛很有些诡异。

但咱们尊贵无比的豫王殿下何其强大,硬生生就能将她这诡异姿态给彻底无视,只道:“这里有什么,值得你们被追杀?”

山风拂过宋轶略显凌乱的长发,有那么一缕恰好挠过刘煜鼻端,麻痒直达心底。宋轶嘴角微微一翘,道:“我想,我找到杜秋娘被灭口的真正原因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一觉睡到自然醒”的地雷和营养液,么么

第16章消失的美人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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