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带我去哪?”秦笙有气无力的问。
“回家洗澡。”阮蛰冷漠的说。
“不用了,送我回酒店吧。”秦笙按住他,低垂着眉眼道,“我晚上的飞机,不能耽误。”
他们俩都知道这话还不如不说,因为没用。
但秦笙还是说了。
于是原本该被抱着放进车里的他,被阮蛰直接扔在了后座上。
其实秦笙没订回程的机票,他是故意骗阮蛰的。
至于为什么没买回程,秦笙自己也说不清楚。
可能就是不想那么快走吧。
阮蛰的家离画室不远,开车十分钟就能到。
也不知道这个骑自行车的人是从哪变出来一辆四轮的。
房子在二楼,房龄不算新,看上去还有点老旧。
一室一厅,大概四十几平米,和过去阮蛰住的高档公寓天差地别。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生活设施一样没少,浴室里还能放下个浴缸,生活质量和品味还是那个公子哥的水准。
只是没了小雏菊的味道。
人人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秦笙不禁想问问阮蛰,后悔吗?
为了他这样一个不值得的人,失去了过去的一切。
值得吗?
忽然脚上凑过来什么东西,毛茸茸的,吓了秦笙一跳。
他低头看过去,刚好瞧见一头猪…额,不是,一只猫趴在自己脚边,正在研究他五彩斑斓的脚趾。
猫咪似乎是闻到了熟悉的味道,过来探查一下,但时间过得太久了,它有些不太确定。
这气味好像是它的小哥哥,可是颜料的味道把人的盖住了。
这是…小布偶吗?
阮蛰竟然还养着。
秦笙愣了下,刚想蹲下身,猫咪“蹭”的一下跑开了。
不认识…了吗?
只是五年不见,就已经把他忘了吗?
秦笙呆呆的看着它躲到了沙发底下,没等他伤感完,就被阮蛰懒腰抱进了浴缸里。
男人什么都没说,把人扔下后就出去了。
秦笙顿了顿,沉思了很久,这才伸手去把淋浴打开。
颜料有些不太好洗,而且几个小时过去了,都粘在了身上,皮肤都被搓红了才勉强淡了一层。
阮蛰一定是故意的。
嗯,他就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