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爸也关注了我的账号,他会找人拍下画的。”傅观宁为了自己的胃,小小地反抗了一回。
“我知道,所以我巧妙地放出消息,让伯父知道我的人动身去拍了,他为了成全我,所以就不参加那场拍卖会了。”温凛状似漫不经心地说完,侧过头微微颔首,从傅观宁的角度看来,那就像是在轻轻地发笑,“当然,那幅画的竞拍者很多,我没有百分百拍下它的把握。”
没办法,为了心爱之物,傅观宁只好慢吞吞地拿起盘中一根水果叉,插了一片梨细嚼。
温凛喝完汤就结束了用餐,然而他却并不上楼,也不盯着傅观宁看,只是坐在那儿看着手机,偶尔输入些什么,像在利用碎片时间办公。
“我们先去散步好不好?”傅观宁在吃水果的过程中灵光一闪,开始同温凛讨价还价,“等我消化掉一些再吃,我也舒坦,饭菜的总量又不变,对吧?”
傅观宁的提议终于得到了认可,他的午餐被拆出一部分充作下午茶,而晚餐又拆出一部分充作了夜宵。并且作为交换调整,他在除了夜宵之外的每顿饭后都要散步。
这一日五餐、一天六公里的幸福生活,傅观宁过了三天就怕了。
大约是要给他快速进补,除了大量的水果蔬菜之外,羊腰子、猪肝、红枣、山药也频繁围绕着他,他做梦都是坐在桌边,温凛拿着勺子填鸭一样喂他吃饭:“吃完了给你买画,附赠一个亲亲。”于是他只好张口不断地吃,可是盘中餐根本没有减少的迹象!
除了饱受夜间噩梦的侵扰,他的肌肉也遭到了“毒打”,从周一开始,他下楼时便腿软得如面条一般,随时有跪地的危险,上楼则是膝盖都打颤,堪比登泰山。更令他心塞的是,周末时他尚且有被温凛搀扶着上下楼的福利可享,工作日他就只有自己抓着扶手,步态艰涩下楼的份!
别问为什么夜宵时温凛也不在,问就是他给自己发信息说工作忙,晚上不回家。
有时候真的想背着温凛偷懒一天,可是仔细想想温凛的话,又觉得自己合该这么锻炼一番。况且,本来在温凛面前,他就显得很没用了,如果连这点事都无法按要求做好,温凛肯定更加看不起他。
偷懒的人没有资格谈“喜欢”。一想到这里,傅观宁总能硬着头皮再吃几口,再往台阶上蹭几层。
这样捱到了周五晚餐之后,傅观宁觉得自己气色明显看起来比之前好了,终于赶在温凛面前提了一个小要求:“回家之前,我想出门理一次发。”
这个请求挺合理,同时还能替他挡掉一顿夜宵。
出乎意料,温凛看了一眼他遮住后颈的细软发丝,答应得非常爽快,甚至免了他饭后的散步项目,就立即开车带他去了附近最好的一家理发店。
因为是婚后第一次同丈夫一起出现在家人面前,傅观宁对于这次理发持了十分慎重的态度,他抛却了以往偏乖巧的发型风格,在理发师的建议下挑了一个自然风格中相对典雅精致的造型,并且有意染个颜色。
拿着发色参考板看了又看,傅观宁指着其中一个问温凛:“你说我染巧克力色怎么样?这个颜色好像不太容易出错。”
“不要巧克力色。”温凛答得很快,并且迅速皱了一下眉。但他抬起头时,表情又恢复了常态,目
光在那许许多多的发色中逡巡,“巧克力色太深了,衬得你更白。还是雾金亚麻适合你。”
“好。”傅观宁把样板交还给理发师,“就要雾金亚麻色。”
长时间的剪染烫让傅观宁一阵阵犯困,他闭上眼,在意识飘忽起来的时候,莫名地想起一件事——司远的头发就是巧克力色,天生的。
第15章回门儿
生日那天早晨,傅观宁在健身房的墙壁上看到了自己心悦已久的画。
那是一副色彩明丽的风景画,画的是清晨时分,一个少年推着自行车穿过黄色的花田。朝阳的光辉厚重得温暖人心,把少年的白衬衣和头发镀了一层金色;金凤花和雏菊几乎有自行车座那么高,遮住了少年修长的腿。
傅观宁喜欢这暖洋洋的黄色调,也喜欢画里透出的静谧、悠闲、纯粹。只是这样站在画之前,他就能感觉到阳光的温暖,好像画中的少年就是他本人。
是哦,自己现在的发色就跟照了阳光一样,泛着漂亮的金色呢。
这能算是生日的好兆头吗?
傅观宁走上跑步机,那里有张黄色的便签纸,上面写着“生日快乐”,字迹很潦草,但确实是温凛所书。
傅观宁用手指描绘了一遍上面的字迹,把它叠成四四方方的一块放进口袋,按下跑步机上的按钮,开始了新一天的散步。
……祝我今天,生日快乐啊。
午后,提前半天下班的温凛同傅观宁在公司门口汇合,坐车往a市南边去了。
傅家住的独栋别墅在a市和b市的交界处,远离了城市中心的喧嚣,虽不比傅观宁新家大多少,环境却是清新绿色了许多,远远就能望见前院两排修剪得齐整的常青树,疏疏落落的两个花床,种着蓝色紫色的风信子,缀以金色郁金香,布置得严谨且大方,透出了院子主人不俗的审美。
下车之后,温凛撑开伞,绕到车另一边,将傅观宁接到伞下。
两人对视一眼,温凛的表情是内敛中藏着柔情,和满园的芬芳优雅很相应。相比之下,傅观宁就笑得没有一丁点克制——家就在眼前,自己又依偎着丈夫,他无需伪装,自然而然地眯着眼笑,露出了白而整齐的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