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浮现在脑海的,竟是太子那张丰神如玉的面容。
朝术想,他一定要活下来,才能对得起太子在他身上花的那些心思。
他不愿做累赘,不想成为废物。
不论是在雨中下跪,亦或者是被死命杖责,他都撑了下来。
一条贱命,连阎王爷都不肯收。
当真是连老天爷都在给他活命的机会。
所以他即便是为了自己,也要抗住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又是好生修养了将近一个月他才能下地走路。
太子也只有在第一天的时候看过他,后来大抵知晓他好了,就再也不曾来过。
朝术有点儿失落,却也知晓这是正常的,他一个小小的太监,怎么能得太子青睐呢。
他在心里边这么想着,手指骨节却捏得发白。
既然都已经好些了,就可以干些许轻巧的活计,顺便把要他在宣春宫里的东西都给拿回来。
朝术是一个人回去的,他知道婕妤不会把自己这样的小人物放在心上,何况他现在背后站着太子,即便是狐假虎威也有底气许多。
从前的主子会放下身段来折腾他一个小太监,就不怕被人做文章传入圣上耳中?
他猜得很正确,这次去宣春宫没有遭到任何为难,顺顺利利地取回东西,将一切都完璧归赵。
所有人似是都没想到朝术能如此走运。
遭一场大罪,居然让太子看上,竟还将他要了过去。
他好像好辉煌腾达了,宣春宫的人都在用羡艳嫉恨的眼神看着自己。
朝术心中涌现出一种古怪的感觉。
看他们的嘴脸变换得可真快,谁还像以前那样把他当扫把星似的避之不及。
他很清楚,这就是权势带来的妙处。
打狗也要看主人啊。
同舍的小太监更是将人生百态体现得淋漓尽致,讨好有之,嫉妒有之。
与之前的漠视和鄙夷相比起来判若两人,极其讽刺。
朝术走前,有个同舍的小太监实在看不下去,酸溜溜地甩下一句话,“不就好运这么一回,还不知能风光几时。”
他立马转过头,漆黑冷寒的眸子一转也不转地看着对方,直把人看出一身的冷汗。
那小太监梗着脖子,最后还是败下阵来,灰溜溜地离开了。
刚刚真是邪门,他居然还被那个小贱人不言不语的模样吓成这幅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