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得毛骨悚然。
第二天,我和阿英出门,开着车在甘州街道上转悠,跑了几个房地产工地,一本正经到处考察。
路过一个小商品商城,阿英停车下来,让我在车里等,她走进商城。十几分钟后折返,手里提着一只塑料袋,里面装着多个毛绒玩具。
有猫有狗有熊有鸭子。
我奇怪问:“你买这些毛绒玩具干吗?”以前没见过她喜欢玩毛绒玩具。
阿英瞥我一眼说:“你的手臭烘烘,脏死了。”敢情她知道情况,昨晚摆明是装憨。
我翻翻白眼没吭声。
这一夜,果然睡得很安稳。
转眼一个星期过去,我连黑狐的影子都没见到,这不像是干儿子与干爹的关系。巫丁胜的影踪也非常清晰,早上出门去蒙娜丽莎或者别处忙,晚上回家睡觉。
一个星期内,家里也没有非正常来访者。
在我的指使下,阿英与柳红结交成好朋友,时常相约去逛街。阿英从柳红嘴里探知,巫丁胜有俩个儿子移民在国外,所谓干儿子并不存在。
怎么回事?
难道弄错了对象?
我开始重新审视这件事,要阿英尽量从柳红嘴里,套取巫丁胜的信息。
时间过去五天,基本上对巫丁胜有个相对全面的了解。他从监狱出来后,先是在下面县里矿山里开车。
两年后,用房子抵押从银行贷款开了一家小超市,慢慢越做越大。
又过了五年,投身到房地产开始暴富,把超市业务转让,专心投入到房地产方面。从表面上看,是一个很正常的致富商人。
有一条信息让我明白,巫丁胜不是我要找的人。
柳红最早是巫丁胜房地产公司售楼员,从她进公司那天起,巫丁胜就像苍蝇一样围着转,花了吧一年时间上百万金钱,才好不容易把她弄到手。
这不是花宗的做派啊。
不是有让女人生不如死的药吗?
我明白找错对象,难道还有什么疏漏之处?
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天,离花宗开会的时间还剩下五天,我决定撤出甘州,先回省城处理花宗开会事宜。
这天早上起床,走出房间碰到巫丁胜,跟他说要回温州几天。
巫丁胜要我明天离开甘州,他晚上在家里请吃饭,算是为我饯行,我没有推辞。
到了晚上,巫丁胜家保姆做了满满一桌菜,一起上桌的有柳红和美琴,还有个衣着土气的老头。
我认识,是别墅的杂工,负责前后院子绿化维护,以及前面那个鱼塘喂养。
经巫丁胜介绍,杂工名叫冯钱贵,今天干活比较晚,就叫来一起喝酒。
冯钱贵跑到别墅地下室,搬来一坛用谷酒浸的杨梅酒,恭恭敬敬给每个人倒上一杯。
杯子是三两的高脚杯。
巫丁胜举起杯子,说为我饯行大家喝一半,率先将杯子中酒喝下一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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