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那时候,他没有被妾室的柔弱和泪水蒙住了眼,没有觉得沈曼刚强,琨儿聪颖,对不成器的庶子关注多一点,是不是能少一点遗憾?
被父亲的情绪所感染,秦琬的眼眶也红了起来:“阿耶……”
“阿耶对旭之好,你不开心了对吧?”秦恪怜爱地望着女儿,柔声道,“旭之是个极好的人,无奈性子太过偏激,如若不该,注定会吃很多亏。不要太指望洛阳裴氏,要知道,世家的生存之道就是,当你得势的时候,他们未必会倾尽全力地援助你;当你惹下大祸的时候,他们却会毫不犹豫地舍弃你,美其名曰,为了家族。”
秦琬深深地将这段话记在心里,随即绽开大大笑容:“还有阿耶啊!”
“啊?”
“裴使君帮助了我们,我们也要帮助他!”秦琬认真地说,“他虽然有些讨厌,但……唔,从来没有当面一套背地一套!”
没错,就是这样。
刘宽明明不想沾与代王有关的任何事,却又是保持面上尊敬,又是暗地里疏远,裴熙却不然。他想和你结交就和你结交,想和你翻脸就和你翻脸,就连敷衍,也做得明目张胆,不怕别人看出来。
他所做的一切,都出于心中所想,没有半丝虚情假意。
对遍尝冷暖的代王一家来说,这一点,弥足珍贵。
秦恪紧紧地搂着女儿,宣誓般地说:“不错,他帮了我们!从今往后,有我一日,便有他一日!”
秦琬眉眼弯弯,用力点头:“我们去看阿娘吧!”
提及沈曼,秦恪的眉宇间便染上几分忧色。
沈曼这一胎,有些不好。
她出身武将世家,枪法刀法都学过,身体强健远非寻常闺秀可比。只可惜嫡长子秦琨过逝的时候,沈曼悲伤过度,得了一场重病,仔细调养了两三年才好。怀秦琬的时候,她又长途跋涉,缺医少药,若走到偏僻的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食不果腹都是寻常。故秦琬虽不是难产,但生产自古如过鬼门关,沈曼为此亏损了元气也属正常。
现如今,沈曼已三十有四,这个年纪怀孕,本就有些凶险。偏偏前几日歹人来袭,沈曼动了胎气,还强撑着支持下去,又将最好的药物分给别人……逞强的苦果,也只得自己咽下。
秦恪始终觉得,若非自己无能,沈曼不至于付出这么多。对满心愧疚的他来说,只要能为沈曼多做一点事情都是好的,故他抱着秦琬进门,却见沈曼正一边看信一边垂泪的时候,忙不迭走上前,问:“曼娘,怎么了?”
沈曼将信压到枕头底下,抹了抹眼泪,苍白的脸上努力绽出一丝微笑:“没事,我在看伯清的来信,见他提起小时候的事情,心有感慨罢了。”
伯清是沈曼娘家侄儿,现任谯县公沈淮的字。这俩姑侄虽差了六岁,却是谯县公府唯二的小辈,感情自然是极好的。虽说为了不招旁人的眼,谯县公府的人不好隔三差五来此,但每回都是带了许多生活必需品,给与他们必要帮助,顺便说明长安情形的,怎会浪费笔墨在追忆往昔上?
秦恪将女儿放下,往前走几步,轻声道:“曼娘,你给,还是我拿?”
沈曼方才太过伤心,连丈夫进来都没发现,如今见瞒不过,沉默了好半天,方叹道:“没什么,只是……我那好侄媳妇,挪用了我的嫁妆罢了。”
第三十一章糊涂
秦恪闻言,勃然色变,怒道:“好一个踩高捧低的侄媳妇,当真——很有本事!”
沈曼出嫁的时候,谯县公府就她一个正当妙龄的女郎,家族也不复昔日鼎盛。为撑起场面,给代王妃做足脸,不让代王看轻明媒正娶的妻子,沈曼的长辈们不惜血本,硬生生用半数家产堆出了十里红妆。待沈曼随代王去流放,圣人便下旨,将这些嫁妆悉数运到谯县公府,物件也好,家仆也罢,都由沈曼唯一的侄儿沈淮暂时掌管。
既是暂管,便意味着这些嫁妆都是沈曼的私产,只能由她支配,任何人不得妄动,就连秦恪也不行。
秦恪不是傻瓜,自然清楚,沈淮纵谈不上极有本事,却也不是那等软弱无能到被妻子牵着鼻子走的人。若只是些银钱,沈淮自个儿补上便是,何须来信,伤了姑侄的感情?他既来信写清楚,那就表示沈曼被挪动的嫁妆不止是银钱,并且,没办法补回来。
眼见秦恪不悦,沈曼擦干眼泪,反倒安慰起他来:“我那侄媳妇于氏,人不算坏,就是有些争强好胜。她本就是家中长女,又是嫁得最好的一个,素来习惯了在妯娌姐妹面前充门面,如今日子一年不如一年,咬牙挺过去已是艰难,偏偏又是她的大侄女出阁。她为撑脸面,拿了一副我的首饰做添妆,虽然糊涂,可……”
谯县公府的事情,秦恪还是知道的——沈淮乃是家中独子,一众女性长辈受够了生离死别,就对他看得特别重,沈曼亦然。在沈淮的亲事上,几个女人商讨了许久,最后没从什么高门显宦中挑,反倒选中了北衙军校尉于峰的嫡长孙女于氏。
于氏的家境,莫说在权贵遍地的长安不够看,就连在富裕些的地方也算不得顶尖,她的容貌亦只能算清秀,见识和行事也算不得出挑,唯有一样长处,那便是家中子弟甚多,人丁兴旺,光是弓马娴熟的堂兄弟就能拉起整整一个队还有多。而于氏呢,也不负沈家长辈的期望,嫁进谯县公府,三年抱俩,过了两年又添了个闺女。沈曼的婶婶,即沈淮的祖母过逝的时候,脸上都是笑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