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意思,说的话虽然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大多数都是废话。”容初闭眼休息,“如果真的变优秀就可以得到自己喜欢的人的话,那么世界上也就没有那么多痴男怨女,心意难平了。”
“你说这种话,倒像是你自己经历了很多事情似的。”沈司佑小声说。
容初没有说话,却自嘲的笑了笑,可不是经历过许多事情吗?正是因为经历了一次生死,又不被自己喜欢的人所爱恋,所以才明白两情相悦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不仅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每个人出现的时机也很重要。
虽然说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但是爱情本身就是不讲道理的。否则上辈子他也不会那么惨的输给蒋平了。
不过有的时候人的执念放下,只需要一瞬间。就比如现在的容初,虽然他上一世非常喜欢时云庭,但是这一世他只希望能够和时云庭当一对好兄弟。毕竟他一直没有亲人,如果时云庭不能做他男朋友的话,那么做他哥哥也是非常不错的,毕竟这意味着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亲人,没有那么的孤独寂寞。
容初真的很神奇。就是任何一个动物接近他都会变得异常温顺粘人,他非常的能够吸引动物,动物们都很愿意亲近他。
就比如现在,一只脏兮兮的小狗一直在扒着他的裤腿撒娇,身上的黑毛已经粘成一缕一缕的了,看上去脏巴巴又可怜兮兮。
“我家已经有猫了,真的不能再养这只狗了。”容初为难的说,“要不,你把它领回去养?”
沈司佑:“……”
一人一狗都抬起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他。沈司佑在自己心上人面前完全说不出拒绝的话,顿了片刻,终于硬着头皮用一块布把小狗包着抱了起来,叹了口气。
容初却是笑眯了眼,看上去十分愉快。
沈司佑本来还有些不情愿的情绪在看到容初的笑颜的时候,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只是抱个小狗就能博美人一笑,这种好事谁不愿意去做呢?
这天容初去了沈司佑家,教给他一些养狗所需要的信息,又顺便在他家吃了一顿饭。
沈司佑清楚的知道容初的每一个喜好,厌恶。容初他不爱吃羊肉,如果一碗羊肉粉丝汤中出现了羊肉,他会连他最爱的粉丝都放弃食用。沈司佑把羊肉和其他菜分开来做,也是实在很细心了。
虽然说爱与被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但是许多人终其一生也都不曾体会过这种感情,不曾被一个人好好珍视过,也不曾好好去喜欢过一个人。
容初看到沈司佑细心的为他挑走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心中微动,突然问道:“你怎么还记着我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
沈司佑执筷的手一顿,然后笑开了:“阿初,咱们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兄弟,而且我还对你有着那种心思,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容初听了这话,没有说话。其实他直到现在还没有接受沈司佑竟然喜欢自己这个事实,在和沈司佑相处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非常融洽,但是如果聊起这种话题的话,又会感到非常的尴尬。
沈司佑明显感知出了他的情绪,狭长黑眸风流带笑:“阿初,别那么紧张,咱们两个来日方长,我会一直等你的。”
这样的话无疑让容初不知所措。
他一点也不想让沈司佑等自己,因为自己一点也不喜欢他啊,如果一直让他等着自己,却又不答应和他在一起,这不是耽误了他吗?
然而面对着沈司佑充满希冀的眼神,容初竟然发现自己一句狠话都说不出口。
他们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兄弟啊。
容初心中有些恍惚,没有想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到最后竟然会变质。
这天容初离开沈家的时候很快就回到了自己家,相对于沈家大却冷情的气氛来说,他还是喜欢自己这个虽然比较小但是很温馨的小窝,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他会有一种归属感和解脱感,这是其他任何豪宅都给不了的感觉。
第七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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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天光熹微,启明星刚刚出现,乍破了整座城市的轮廓。
清白的微光透过落地窗打进屋子里,映出床上人赤裸白皙的后背和被汗浸湿的短发,投在灰色地板砖上,泛着淡淡的微芒。周遭一片静谧,只有微不可闻的呼吸声扰乱了空气中本有的宁静。
容初从床上猛的坐起,胸膛剧烈起伏,呼吸十分急促,两鬓被汗水打湿,双眼里都带着微微的茫然与慌乱。
他又做噩梦了,梦到自己上一世死去的情景。
艾滋病报告单,黑色的轿车,刺目的鲜血,惊叫的人群,还有自己倒在血泊里的惨状……
容初闭了闭眼,有些无措的抬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处,心脏仿佛要从嗓子眼蹦出来,跳动的声音在寂静的房屋里显得格外明显,昭示着它的主人此时此刻内心的不平静。
又做了这种吓人的梦……容初低下头去,白瓷一般的皮肤被汗水浸湿,鬓角处冷汗涔涔,身形清瘦,微弯脊背坐在床上,整个人在阴影中勾勒出一种致命的美感。
他的呼吸声有些重,一直在喘气,坐在床上喘了一会儿之后他往身上套了一件单薄的毛衣,起身下了床。
客厅的茶几上摆着温水,他把倒扣的玻璃杯翻过来,倒了一杯,然后慢慢的喝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