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是当年一位纨绔公子哥想出来的乐子,却风靡一时,沿用至今。
阮重笙苦笑:“妈妈这是要逼我呐。”
浅朱笑得非常开怀,也凑近低声道:“哪能啊,快去吧。”
成吧。
到底是在这儿混得久了,脸面和矜持差不多消磨干净了,脸皮子倒是愈发可与城墙媲美。阮重笙抬起下巴,“那完事了就放我下去!”
鞋袜一脱,脚便直接踩了上去。
第34章风月(1)
厉重月忍无可忍,当即争论道:“你当时拿给我买香火了!”
阮重笙:“……啊?”
好像是哦。
之前有感于两个女孩子挤人的彪悍劲,阮重笙就将荷包丢给厉重月买香火去了,免一次受难,回头出来也一时没想起来。
“你把荷包弄丢了?”
厉重月皱着鼻子,哼哼唧唧:“还不是这不长眼睛的偷到姑奶奶身上来了!”
吴千秋一抬下巴,扛着的刀慢慢移动到脐下三寸处,阮重笙与那位仁兄一起抖了一抖,而做这事的还很坦然,黑夜里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没有运灵。”
言简意赅。
可这不是运不运灵的问题了。就算用灵力,那也顶多是个修士显神通,说不上多稀罕,可姑奶奶这弱女子抗关公刀的彪悍之风怕不是能给金陵百姓留十年饭后余谈。
当然可能还会给地上这位仁兄留一辈子心理阴影。
“……人没事就好。”阮重笙把手搭在扈阳上,他总有随身带武器的习惯,逛夜市也不例外。环视一周,幸好围观人不少,却没那些官家公子哥,有几个也是员外乡绅家的女公子,不至于牵扯太大。
遂若无其事地把手背在身后,松了口气。
阮重笙自小生长在金陵城里,知道金陵城最大的忌讳就是牵扯官府和上头的人,其余的不是真闹太大,也挺好揭过去。
厉重月把荷包从地上汉子的手中夺过来,顺便看似“轻轻”地踩了一脚,在哀嚎声里把荷包一扔,脆生生道:“三哥,物归原主啦。”
……总觉得没这么简单呢。
阮重笙重新把荷包系在腰间,在夜色里上前一步,从路边捡起厉重月匆忙下脱手的花灯,蹲在大汉身侧一照。
有点眼熟。
阮重笙记人功夫也不算差,思索片刻,“是你?”
福安楼下那个调戏厉重月的汉子之一!
厉重月是什么人?蓬莱千疼万宠大的小师妹,老掌门独女,代掌门的义妹,蓬莱仙门结结实实的大小姐。
这么个环境长大,也养出来厉重月有仇必报的性格,这一路有事在身,还有晋重华压着,她本也没想专程再去找那三人麻烦,奈何良辰美景重遇“故人”,偷上了调戏过的姑娘,就怪不得她了。
阮重笙默叹:现世报啊兄弟,你也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