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四喜这一生,其实都在为一件事奋斗。
——肯定。
因为家中孩子多,他作为家中排行老四的第三个儿子,是最被忽视的那一个。
衣服鞋子,穿的是两个哥哥穿剩下来的。
吃饭,也得长幼有序,先让爷爷奶奶吃,然后是爸爸妈妈,再轮到大哥、二哥、大姐,然后才是他。
龚四喜心眼很小,从小就爱和哥哥姐姐争吃的、抢穿的,一不如意就哭,弄得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没一个人喜欢他。
爷爷奶奶最宠爱的,是大哥;
父母最离不开的,是二哥、大姐;
全家人最怜惜的,是两个如花似玉的双胞胎妹妹。
只有他,爹不亲、娘不爱,好在生了一个灵活的脑瓜子,会读书。
所以,他要读书,他一定要好好读书,他只有在读书的过程中,才能得到获得老师、同学的肯定。
谁阻挡他读书的脚步,谁就是他的仇人!
让他一个人去抢劫杀人,他不敢。于是找来和他一样看水浒传入了迷的卢尚武,再拖来傻不楞登的卢富强,三个人入了伙,成立了三刀会,还煞有介事地弄上刺青,将三个人紧紧捆绑在一起。
时机成熟,龚四喜提出立投名状,杀人证道。
那个雨夜,龚四喜从厨房后方进去,提刀便砍,把所有怨恨都发泄在刀光之中,心中快意无比。
不借钱给我?我砍死你!
说我爱哭讨人嫌?我砍死你!
炫耀你家有肉吃?我砍死你!
敢用白眼翻我?我砍死你!
卢尚武、卢富强吓傻了,龚四喜从婶子手中抢过龚勇(其实是寄居在龚家的祝康,但龚四喜以为是堂弟龚勇)扔给卢尚武,强迫他砍杀六岁小儿。龚四喜走进内屋,拖过龚柔,责令卢富强杀了她。
一切搞定之后,龚四喜扬长而去,趁夜回到小湾村卢富强家,洗去一身的鲜血,一觉睡到大天亮。
龚四喜以为这一切,早已随着三村拆迁、卢富强的法律死亡而终结,没想到半路上却杀出个程咬金,不仅卢富强没有死,不仅他被警察抓住,不仅他主动交代了罪行……更要命的是,他还留着当年的盟约!
胳膊上的刺青,可以洗去。
记忆中的血腥,可以淡忘。
可是这张保存完好的,印着自己指纹、沾染龚大壮一家子鲜血的盟约,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消失、损坏!
原本,龚四喜可以负隅顽抗,他可以拒不承认,他可以等着卢辉那边的解救,他可以静待事态的变化。
身为警察,他当然知道,哪怕证据确凿,他依然可以不承认。
盟约可以是年少无知随便写的;指纹可以是年少不懂事,偷偷跑到凶案现场沾了点血按上去的;卢富强杀了人,却把一切推给他和卢尚武;或者卢富强在凶案现场吓傻了,以为是他们三个杀的……总之,只要他不认,一切都有机会翻盘。
可是,当听到赵向晚说的话,一想到父亲所说的那些话,一直以来孝顺、听话、努力在家族中搏存在感的他忽然感觉一身疲惫。
疲惫到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再动一下。
他是家里的祸根?
他是个黑心肠的警察?
都是四儿的错,不能怪老大、老二?
……
原来,他这么努力地表现,换来的依然是父母第一时间的放弃。
龚四喜颓然坐回椅中,从头到脚一丝力气都没有,仿佛自己一生的奋斗,为了读书谋划努力,为了升官殚精竭虑,为了让父母兄弟在三村湾有面子,拍着胸脯办下无数违法违规的事……
全都是个笑话!
到头来,他不过就是个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