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生了什么?热火队进球了吗?”转播本场赛事的ESPN主持人霍林斯非常惊讶的说道。
“对,还是一个扣篮。”克里斯韦伯准确无误的将现场的情况反馈给了他。
“天啊!怎么会一点动静都没有?比斯利那家伙不是最喜欢炫耀的吗?他扣了个篮居然半点反应都没有,还有杨,他居然也没有挑衅球迷。为什么我觉得一点都不正常呢?”霍林斯很意外的嚷嚷道。
“马刺队打球也从来不喧哗,他们每次都是将对手当成青蛙扔进温水里,然后慢慢慢慢的将青蛙弄死。”雷吉米勒如此解释道。
这个解释还是让霍林斯没反应过来,他疑惑的说道:“这支球队跟马刺队有相似的地方吗?现在的热火队在场上可至少有三个是一些NBDL级别的球员啊!”
“反正从场面上看非常像。无论是彼此之间的配合,还是对战术的理解力执行力,都非常像。”克里斯韦伯也补充了一句。
在两个球评看起来,现在的热火队更像一个团队,一个分工明确的团队。或者用另外的说法来说就是,热火队正在用正确的方式在打球。
在进攻端,热火队确实是每个人都在发挥正确的作用,但是到了防守端,无疑就有心无力了。五个球员只有杨沫与钱莫斯有防守能力,其余的三人都是不善于防守的人,比斯利跟詹姆斯琼斯是天生的不会防守,而利文斯顿则是受限于身体原因,脚步跟不上,身体也太单薄。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热火队只能放掉三个点的防守,死死卡住公牛的一号位与五号位。一号位与五号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进攻的发起者与终结者,所以能掐住这两点也算不错了。
德里克罗斯在钱莫斯牛皮糖式的防守下,显得有些不适应,只好交给诺奇奥尼,诺奇奥尼轻松突破肖恩利文斯顿在罚球线左侧一步中投出手……嘭!篮球不中,杨沫毫不费力的挤开乔金诺阿拿下篮板。
诺阿在面对杨沫的时候没有半点优势。杨沫只害怕一种球员,那就是能在他头顶轻松得分的球员,就好像凯文加内特诺维斯基或者邓肯那种,像乔金诺阿这种纯蓝领球员,而且力量不强的家伙,杨沫想灭多少就能灭多少。因为杨沫的优势是变态的力量,恐怖的速度,以及惊人的卡位能力与篮板触觉外加内线防守技巧。这些刚好全都死死克住诺阿。
所以,从诺阿发话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他今晚过的不会舒服。
现在的悬念不是杨沫能不能制服诺阿,而是杨沫能不能率领这帮NBDL级别的球员获得胜利。
杨沫抢下篮板后,并不催动快攻,而是压下节奏打阵地进攻。
对于他们这个身高,其实打快攻是更好地选择。但是…詹姆斯琼斯与肖恩利文斯顿已经太久没有上场打过球了,他们需要适应球场的节奏,并找到自己的手感。
稳稳当当的跑回前场,杨沫依然是在禁区与诺阿角力,诺阿的力量不如杨沫,说到底,诺阿唯一占优势的就是身高,其他力量意识技术甚至臂展,都不如杨沫,所以他只能死死跟着杨沫,因为杨沫还有三分球能力。
钱莫斯将球带到前场后依然将球交给利文斯顿,利文斯顿看着队友穿插跑动,发现詹姆斯琼斯跑出空位后,第一时间传了过去,詹姆斯琼斯接球就投…他是非常棒的shè手,但现在他还是没有找准投篮节奏……嘭!
篮球打铁。
好在杨沫事先判断出了篮球下落的轨迹,赶紧挤压过去将诺阿撞开,抢下篮板,然后继续传给詹姆斯琼斯……嘭!
篮球依然打铁。
这一次篮球的弧线跟上次是一样的,所以依然落到了杨沫手中,杨沫接到前场篮板,刚想继续传给詹姆斯琼斯,却发现比斯利积极的切入了进去,便迅速一个击地传过去,比斯利接过篮球,迅速跳起,这时泰鲁斯托马斯立即追上来封盖,但空中的比斯利突然一个拉杆折叠了一下身体,躲过封盖后非常轻松的将球放入篮筐!
比斯利虽然懒而且态度不端正场外麻烦不断,但谁也不能否认他的篮球天赋。
比斯利进球后,只是嚣张的瞪了托马斯一眼,便回半场防守。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公牛队主打二三号位,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诺奇奥尼与洛尔邓都不是特别好的进攻手。
而热火队这边则在利文斯顿的组织下,打的井井有条,虽然詹姆斯琼斯一直没能找到手感,但是杨沫却在前场篮板的争夺上将七尺的诺阿爆了个透,诺阿赛前的叫嚣在接二连三的前场篮板中化作一个又一个的耳光,抽的他以及那帮替诺阿呐喊的专家双颊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