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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2页)

后者的名字,叫作朱小紫。朱红色的朱,大小的紫色的紫,她的名字就像她的结局一样敷衍。那时山里人取名,最流行将“小”拟成春晓的“晓”。然而,她目不识丁的父母,却连这个字都懒得认真,敷衍了事。只因为,山里人重男轻女,而她是个女娃。

曾兆出生在隐蔽的大山里,一睁眼就是高耸入云的山,一闭眼,则是自家破旧的水泥屋顶。山里孩子,几乎都有同一个梦想,拼命走出大山。相比于那些疲于奔命的山里孩子,曾兆显得高人一等,因为父亲是村长,大山里最显赫的那个人,所以他有更多的机会去外面看,见识大山外的人。而后,回到大山里,他还能向自己的小伙伴夸夸其谈关于大山外的世界。

他的小伙伴起初还对山外的世界感到好奇,甚至对曾兆还有些崇拜的意思。但久而久之,他们知道自己走不出去,便也就不愿再听曾兆讲述外面的世界了。

只是,这些半途而废的聆听者中,除了一个人朱小紫。

她似乎一直很善于聆听曾兆的每一句话,甚至听到末尾,还会专心致志地提出几个问题让他回答,令曾兆有些莫名感动。时间长了,愿意听曾兆说外面世界的山里小伙伴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了朱小紫一个人。

也是因为这样,曾兆和朱小紫成了全村最好的朋友。

有一年,曾兆陪着他的村长父亲去城里办事。那时,城里面很流行在米粒上刻字,再镶在水滴形的玻璃里面,做成吊坠送人。米粒上渺小的字体,有时是祝福成语,但更多的却是人名。

米粒代表着五谷丰登,有人说在米粒上刻上相应的人名,就能保证那人一生衣食无忧,幸福安康。

看到米粒吊坠的时候,曾兆第一时间用自己的五元零花钱偷偷刻了一个。刻完之后,他刚走出摊子,却又去而折返,摸着自己身上仅有的三个钢镚,想让老板再给自己刻一个。

起先,老板是说什么都不肯的。最后,曾兆在他面前磨了两个小时,老板才终于松口,拿了他三块钱,给他重新刻了一个。

大约是嫌钱少了,老板的态度也不太诚心,连带语气都是不屑的:“小子,想在米上刻什么?”

年纪轻轻的曾兆,显然没有被老板的坏情绪影响,兴致勃勃地说:“要刻个名字,朱晓紫。”

“怎么写的?”

曾兆这才发觉,虽然他和朱小紫打小就认识,但她名字的写法,他还当真不知道。他埋头冥思苦想了一会儿,才终于道:“朱就是朱红色的朱,晓就是春晓的晓,紫是紫色的紫。”

曾兆记得,和朱小紫同龄的那几个伙伴,似乎名字里都有那个“晓”字,春晓的晓。他听他爸说过,朱小紫出生的时候村里很流行将“小”写成“晓”,以彰显山里人稀薄的文化底蕴。

曾兆想,朱小紫应该也不例外的。

于是,当他拿到那一颗镶着“朱晓紫”名字的吊坠时,心里几乎乐开了花。

他记得,朱小紫的十二岁生日似乎马上要到了。

当曾兆兴高采烈地攥着那根吊坠找到朱小紫的时候,她正满手满脚的泥巴,坐在田埂上,手边握着一捆翠绿色的秧苗。

五月暮春,山里像是个巨大的蒸笼。倒在田埂上的秧苗蔫巴巴的,像是失去了生机。曾兆眯着眼瞧了瞧那日头,打心眼里抱怨这天气只差把人也一同蒸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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