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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贪恋什么?

或许是他给予她的温暖,也或许仅仅是那相似的声音。

非晚自知这两年来,从未对那个人有多肝肠寸断的想念,她太能够接受那个从一开始就注定的结局。可有着和那个人相同声音的当程诺出现后,她才明白,不是不想念,而是那个人早就刻在自己骨髓深处,从来不曾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看在女主这么可怜的份上,你们快快把她收走吧啦啦啦,收藏收藏花花花花

☆、温暖暧昧

不知是因为职业的缘故,还是因为初到江城,在非晚看来,程诺的生活作息几乎简单到让人难以置信。除了中午必定会准时回来吃饭,晚上也从来不会晚归。一个完全没有夜生活的男人,在这座城市恐怕已经可以列为珍稀动物。

非晚和程诺的搭伙事业,进展得十分顺利。起初是每天中午十二点,程诺会拿着从超市买的新鲜食材敲响非晚的门。接下来的半小时,他会按着非晚的指导,将菜一一做好。然后两人共同享用一顿简单而富有烟火味的午餐。过了几天后,程诺干脆连晚餐也和非晚合并。

于是,原本陌生的两个人,就这样渐渐成为了一对亲密的饭友。

起初的几顿饭,非晚明显感觉到,在做饭上,程诺是个新手,倒不至于酱油和醋不分,只是做出的东西太过平淡,平淡到让非晚很容易就联想到速食压缩食品。好在,他不是根朽木,一周下来,经过非晚这位大厨的提点,做出的饭菜已经有了很家常的味道。

非晚为能找到这么个搭伙人,表示很欣慰。

如果不是因为大猩猩的形象已经先入为主,非晚对程诺的印象一定是要用“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这般来形容,绅士温和有耐性的男人,不得不说,非常有吸引力。

所以,非晚很快就原谅了他的长相。反正,她本来也就是个瞎子,美男搁她面前,还暴殄天物呢。

其实程诺并不是一个多话的男人,两人通常聊天时,都是非晚说,他听,并认真附和。以至于,两个星期下来,非晚心里的那点八卦之心丝毫都没得到满足,除了知道最初知道的,他是来自美国的华侨,知道他是机械工程师,知道他年底就会回美国,便再也一无所知。

就连他的婚配状况都一无所知。

说起来,这种问题,应该很容易得知的,非晚只要不经意地问一句:“对了,还不知道你结婚了没有呢?”毕竟无论对于发问者还是回答者,结婚与否都不应该是个难于启齿的问题。可不知为何,非晚就是没有开这个口。她在意识到这个问题时,扪心自问过,她是不是在害怕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于是便没有了理由和他继续这段暧昧——虽然,这实在算不上真正的暧昧,尤其是对于他们这种都被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浇灌的新青年来说。

她不问,程诺也未主动提起,他从来没有说过我妻子小孩或者女朋友之类的词眼。在非晚看来,这种情况只符合两种现实,一种是他确实是单身,另一种就是他可能或许应该也是想和她搞暧昧的吧?

一个男人孤身在外,和邻居单身姑娘来上一段露水情缘,半年以后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也无可厚非。男人的通病而已。

这大概就是眼睛看不到之后的后遗症吧,因为看不到对方的眼神,所以比常人更多疑,更加不确定。

但无论如何不确定,程诺留在非晚家的时间还是越来越长,甚至会在吃完晚饭后,理所当然地坐在沙发上和她一起看电视。

要不是因为程诺表现得实在太过正人君子,非晚有时候都不禁怀疑,莫非他们其实已经同居?

一边看着听着电视里对中东局势的报道,非晚一边想,要是这个男人今晚留下不走,她该不该从了他?

想罢,非晚又不禁面上发热,暗自感叹,哎!长期孤寂的女人,真是种可怕生物。

正鄙视着自己,门铃忽然响了。

非晚正要起身,程诺已经站起来:“我去开。”

她讷讷点头,又坐好。

程诺走到门口,从猫眼看了眼外面,然后打开。

门口的许小东看到开门人,做出夸张的惊恐关状,朝后大退两步,摸了摸脑袋,抬头看门牌,疑惑道:“我没走错啊!”

说完,他探进一个脑袋,看到沙发上的非晚,才状似确定,大惊小怪地朝程诺道:“大哥,不带这样吓人的,大晚上的,我还以为发生灵异事件了呢!”

非晚听到许小东的声音,坐在沙发上大声开口:“许小东,我还觉着奇怪呢,两个多星期没你消息,忽然大晚上登门造访,不知道有什么阴谋?”

许小东蹭蹭从程诺身旁窜进屋,一屁股在非晚身边坐下:“你都不知道我最近有多忙!出了一个多星期的差,累得气儿都快没了。这不一回来,就紧赶慢赶地跑来看你了吗?”

非晚早已习惯他没正经的狗腿,默默翻了个白眼,哼哼道:“谢谢啊。”

程诺见许小东一副准备和非晚久别重逢的模样,也没有再回到沙发上,只遥遥站在门边对非晚道:“非晚,你们聊,我先回去了,别忘了早点休息。”

许小东瞥见程诺出门将门合上,立马凑到非晚面前,一副叉腰质问的模样:“你和那个大猩猩怎么回事?这都几点了,还在你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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