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说一遍。”杨稚坐了起来,拧眉反问。
“我说我们该结束了,”李忆南坦荡荡的,“我……来晚了,看到他抱你出来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没什么资格去爱你了,因为我连救你都会迟到。”
杨稚沉默了,这不是李忆南的问题,他当下该说的话是劝慰,可是他没出声,他出神了。
“杨稚,你爱我吗?”李忆南突然问他,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他不怀疑这一点,在这次的事件到来之前,他看到那个为他发疯的沈厌,他看到他望着杨稚的时候满眼的热爱,他开始动摇了,他没见过有人的眼神能把爱都溢出来。
至少杨稚看他是没有的。
他不敢想杨稚和沈厌在一起时的眼神。
“我喜欢你的……”
“那是好感,”李忆南截断他的话,笑了一声:“你分得清什么是好感和爱吗?”
喜欢和爱有两个区别,喜欢的可以有很多人,我们常说我喜欢这个,我喜欢那个,但是有谁会经常把爱挂在嘴边吗?没有,那是奢侈的东西。
果然,一个人爱不爱另一个,眼睛,真的说不了假话。
杨稚和他在一起有短暂的快乐,可那是相较而言,他和沈厌在一起时呢?他可以拍拍胸脯的告诉自己,那才是最快乐最自我的一段恋情,之所以觉得沈厌不能原谅了,是因为曾经好过,他爱过这个人,这个人给过他无限的欢喜,任何事情都是对比出来的,杨稚看李忆南时的眼神是当初和沈厌在一起时他看他的十分之一。
“李忆南……”
“你去找找感觉吧,”李忆南说,看不到他此刻的情绪,他声音沉甸甸的,“我们不着急啊,只是订个婚,我当初说了,不想你是因为任何事情才选择我,我要一整个的你,但是如果你心里有别人,抱歉,我也会介意。”
不是只有杨稚一个人有感情洁癖,谈恋爱可以,结婚不能马虎,一辈子绑在一起的这个人,如果他不够喜欢,那么愧疚的一生,不是李忆南想要的,更不会是杨稚想要的。
杨稚沉默了,他知道,自己放下感情从来都不容易,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沈厌太惊艳他了,他没有再去选择闻淮的犹豫,然而这一次,李忆南的几句话,他竟然无法反驳,更有点……动摇。
倒不是因为所谓的感动,感动沈厌救他于水火,是他自己,根本就不甘心吧。
“好了,不说了,这段时间好好养伤吧,”李忆南顿了顿道:“再见。”
他挂了电话。
他遇见喜欢的人不容易啊,可是他一直都足够理智,他不是需要这个人必须陪在他身边,他想要的杨稚最好陪在他身边。
他是一个完美的恋人,是个有思想,有自己的原则的人,可爱情里,越懂事的,越是会受伤。
没关系,他扛得住,他需要这个小朋友,认清自己,做最正确的选择。
因为,他先爱他的。
他从这个小朋友身上换取了足够的欢喜,已经足够了,原本就是打算孤独一生的人,杨稚短暂的惊艳过他,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他觉得足够了,有遗憾和不甘,但成年人了嘛,知足常乐吧。
教你工作,也教你爱人。
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愿意。
愿意看你,奔向比我更好的人。
第119章
经过赵泽这出事,现在家里上下都小心翼翼的,杨母连动静都不敢闹出太大声,每天来叫杨稚起床都是敲门声小小的,站在外面轻声道:“稳稳?醒了吗?”
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温柔待遇,从前老妈的叫起床方式像下最后的通告,杨稚知道,他妈觉得愧对他,对赵泽的宽恕是对自己的残忍,他是看在他妈的面上放过赵泽的,所以他是家里的小祖宗,最近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