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时候他还在想“有必要买两套吗反正可能永远都用不上”,犹豫了很久还是买了。
这不,还是会有用武之地的。
林听雨版的红烧肉是用油和黄酒熬的,一点水都没有放。把切好的五花肉用香料和姜片焯水后,往锅里搁油,趁着油没热,放两勺碎冰糖,迅速翻炒后把肉和黄酒、姜片倒下去,再加一勺酱油,几滴醋,翻炒到黄酒熬干即可出锅。
这样焖出来的红烧肉是脆口的,吃起来一点也不油腻,非常爽口。
可惜的是林听雨没掌控好火候,把糖炒焦了,所以整盘肉看起来都黑乎乎的。
“难吃。”林听雨吃了一块,眉头整个皱起,嘴角跟着耷拉下来,一脸痛苦,“苦的。”
陈澍也夹了一块,尝了尝:“还好。没有糊得很厉害,苦味只有一点。”
“别吃了别吃了。”林听雨把另外两个菜推到他面前,“吃这两个吧。”
另外两个菜比较简单,所以炒得很成功。
西葫芦片是用蚝油炒的,很下饭,藕片更是脆爽可口。
他们俩都喜欢吃辣,于是林听雨肆无忌惮地切了很多青椒和指天椒。
“别浪费了,我觉得挺好吃的。”陈澍说着又夹了一块红烧肉,“多做几次就熟练了。”
林听雨正好夹了一筷子西葫芦片,听到这里,他抬起头,冲陈澍笑了笑:“我是凭记忆做的。这道菜我小时候经常吃,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不过后来就再也没吃到过了。”
“你妈不给你做了吗?”陈澍随口问。
“我妈不会做。”林听雨静默两秒,“……这是我爸的独门秘方。”
陈澍往嘴里扒饭的动作一顿。
那些挂在糖厂大门口白底黑字的横幅和楼道墙壁上的涂鸦仿佛光怪陆离的万花筒,交错着出现在陈澍的脑海中。
小时候经常吃。
后来再也没有吃到过了。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
陈澍没再想下去。
或者说,他没敢再想下去。
“我爸对我挺好的,在我记忆里,他对别人挺严厉的,喜欢摆官架子。”林听雨边吃边说,眼睑低垂,没有看陈澍,“但是他挺疼我的。”
可慈爱的父亲又怎么会做出抛妻弃子的事情呢。
想到这里,林听雨自己都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说:“快吃吧,一会儿就迟到了。”
陈澍坐着没动。
他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到冰箱旁边,拉开门,从里面拿出两瓶冰可乐,递了一瓶给林听雨:“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