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身形看着还是那么单薄,跑步只跑半小时就累得直摆手,念念叨叨要荆丛辙别管他自己跑吧,之后就耍小聪明偷偷溜回家。
明明还是小孩子的性格,还会意气用事,还爱喝酸奶爱吃水果,以前的很多习惯都没有变。
现在对方告诉他,他不仅会弹吉他,还有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
荆丛辙的乐理知识不可谓不丰富,只是他本人对此没有明显喜好,更不需要放下架子给谁表演,渐渐地这些技能成为一段不知何用的记忆,喜悦和痛苦都蒙上灰,没什么所谓。
曲笙的吉他弹得确实好,听音乐的品味却让荆丛辙不能苟同,阻隔这道声音的办法也很简单,只要起身把那扇通往阳台的门关上,书房就会彻底安静下来,他也能更加专注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但荆丛辙什么都没做。
和曲笙预想的一样,荆丛辙并不能理解他的这一行为。
曲笙说他在搞乐队,在酒吧和小型livehoe演出。
荆丛辙回他:&ldo;这就是你一个月内连续迟到三次的原因?&rdo;
曲笙反应了半天才意识到荆丛辙在翻旧账。
迟到是他入职第一个月的事了。
荆丛辙平时忙得几乎见不到人影,曲笙不明白自己一个技术岗,荆丛辙怎么能盯他盯得这么紧。
&ldo;那只是早高峰堵车……好吧,是我起的太晚,那我现在不是早起了么。&rdo;曲笙颇有不甘,又不敢说实话。
刚入职时是他怨气最大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的自由,在荆丛辙想起有他这么一号人后就失去了。
他于荆家分明是个很多余的存在,说是累赘也不为过,偏偏又不能说断就能断。
对方勾一勾手指发号施令,他就要认命跟随。
哪怕这份工作足够好足够优渥,他入组的项目任务并不繁重,可这不是曲笙想要的生活。
他不是没有能力拥有这样的生活,他只是……他就是不想要,荆丛辙的一系列举动却搞得他像个废物一样。
这是曲笙不满意的点,是他恼火的根源。
而接下来荆丛辙所说的话彻底激怒了他,荆丛辙说:&ldo;你现在根本做不到平衡工作和喜好。&rdo;
&ldo;哈。&rdo;曲笙发出一声怪哼,手里的咖啡重重放下去,还烫的水温瞬间落在他指尖,他佯装没感觉,浅棕色的咖啡污渍在白色桌面上尤其突兀,他也当做没看见。
荆丛辙抽出一张纸巾,手臂伸过来,两人的手指蹭到一块。
曲笙把手落下去,烫到的地方隐隐发疼,&ldo;生活全部被工作占满的人好像没资格说我吧?&rdo;
早上八点钟,阳光正好的时候,曲笙那头雾蓝的头发在光线下尤其明显,衬着白皙的皮肤,眼瞳都灼灼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