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对赌协议,合作敲定
John确实对吴渊给出的剧本挺喜欢的,并且第一时间就提交给了公司审核部门。
他对自己在锡切斯发掘出来的华夏青年导演非常的满意,觉得吴渊天生就是属于好来坞的,不应该诞生于华夏这个小地方。
不过,对剧本还算满意,并不代表吴渊就马上可以去好来坞拍电影了。
恰恰,剧本审核通过后,才是撕逼的开始。
接下来,吴渊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和John,和福克斯探照灯的电影投资、制作部门谈判,一直都没谈出个好结果来。
吴渊知道自己是新人,想要白拿票房分账是不现实的事情,但是他希望参与电影投资。
要价也不多,投资10%,占据10%的票房分账收益即可。
按理来说,这并不算是多苛刻的要求,一些好来坞大导演,不但一分钱不用投资,拍电影的时候还又拿片酬,又拿分账呢!
只是,福克斯探照灯也不是傻子。
千万不要小看好来坞六大影业的下属公司。
一拿到《朱诺》的剧本,福克斯探照灯的市场分析部门,就判断这个剧本拍出来绝对会是一部吸引美国观众的电影。
单单北美市场,票房至少也能拿到五千万美元!
而这部电影的制作成本核算,省一点的话只需要花五六百万美元就能搞定!
这就代表着,这部电影能创造十倍的票房收益!
在确定这部电影很有可能赚钱的情况下,福克斯探照灯能愿意让吴渊参与票房分账?
别开玩笑了,人家是开公司的资本家,不是慈善家。
福克斯探照灯甚至愿意给吴渊开出120万美元的导演+编剧,但是就不愿意让吴渊出一百万美元,成为投资方之一。
谈判到这个地步,就陷入了僵局。
福克斯探照灯不愿意给吴渊这个华夏导演分太多看起来唾手可得的钱。
吴渊也不愿意给福克斯探照灯拍一部票房可能有一亿多美元的电影,却只拿一百多万报酬!
有人会说了,那不能自己拍吗?
可以!
先不说吴渊从哪里弄来这六百万美元的资金,就算他有这个钱,电影也拍出来了,怎么搞定发行?
北美发行、全球发行,都要找专业的发行公司才行。
不管是好来坞六大,还是新线、狮门这些第二梯队的公司,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阳光小美女》的前车之鉴可就在眼前。
好不容易凑够钱拍出来了,福克斯探照灯选择1000万美元买断发行权,而不是代理发行。
相当于制片方只赚了500万美元。
而这部电影最终全球票房破亿美元。
这就是新人导演,新人作品在好来坞的待遇。
除非是好来坞各大发行公司都一致不看好的电影,他们才会只收笔钱给你代理发行,走分账模式。
不然但凡你的电影有一点价值,那人家也是选择买断吃大头,给你留一口汤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