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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她说她觉得自己挺开心的,虽然家庭并不富裕,虽然爸妈离婚她自己一个人生活,虽然她学历不高工资也不高,但她是个乐天派。

她想要赚很多钱,以后买个老破小,在某高校门口摆个烧烤摊,慢慢养老,她每天都元气满满期待着新一天的生活,新一天的阳光。

直到某天她发现,疼痛的感觉好似比躺在五星级酒店吃着法国大餐更爽快,她开始习惯一个人习惯世界没有任何声音,习惯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高楼的边缘好似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

她觉得,能够轻轻松松死去没有任何牵绊,也不会给任何人带来麻烦,真的是一件太棒的事情了,这很酷,也很帅。

她也知道这不对。

后来她开始频繁自杀,夜里哭着醒来,一个人抱紧自己,眼神恐惧地看着狭窄逼仄又在漏水的地下室,没人带她离开,她住了院,也从未有人关心过,就算一句“最近怎么样”都没有,她彻底绝望,签了捐献心脏手术,决定消耗掉最后的价值。

她知道这样不对,她知道的,她拼命企图自救,但好像在她发现的时候已经病入膏肓了,也没人在关键时刻救她于水火。

聂召站在旁边,沉默地听完,问:“你想要钱吗?想要多少,我给你。”

她可以拍很多照片吧,只要这张脸还有价值。

女孩笑的很开心,说:“谢谢你啊,你叫聂召吗?我可以叫你召召吗?”

没人这样喊过,好腻歪的昵称。

聂召说可以。

而在后一天,聂召知道了另外一个消息。

这个心脏已经跟另外一个女人配型成功了,女人的儿子在极力筹钱,甚至借了高额贷款,医生原本跟对方安排好了手术。

聂召的出现,给这件事造成了扭转性的变化。

她脑子忽然有些乱。

她又偷偷去看那个女人,看到女人满脸苍白躺在病床上,她脸色很沧桑,头发有些许过度疲惫后的泛白,浑身插着管,跟孟寻一模一样。

可是孟寻才20岁啊。

她竟然会这样想。

这个想法一旦冒出来,把她吓得一身冷汗,她仓皇从病房里出来,下了电梯,不小心撞到一个少年。

当时她戴着口罩跟棒球帽,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已经在杂志社小有名气,她自然不愿意被别人认出来她在医院。

她没太看男生,只记得当时男生抓住了她的手臂,声线很磁性,长相青雉,声调却疲惫低沉。

看到她的那一刻,眼底似乎腾升起了一模亮光。

“你……不认识我了吗?”

她看向他,觉得自己这样都能被认出来是不是有点太夸张,她轻笑了声,说:“你想签名的话,我可以给你签,刚好带了笔,要签在哪里?”

男生只是盯着她不吭声,聂召直接在他那件看上去洗到泛白的衣服上写下了潇洒的一笔。

他没反抗,应该是很开心的。

“请不要告诉别人我来医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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