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爷。”捏着手里小蓝瓶,钱多多低头道谢。
有了这瓶药,后边儿的伤不出三天就能好。如果是市面上那些金疮药,恐怕他要疼上一个月呢!
果然,只有听话的狗才能拿到骨头吃,这个道理,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陆承恩虽然不是人。但是钱多多知道,就算此刻他有了八家店铺,他已经是一个小老板了。但是,他也绝对没资格、没能力去反抗那家伙的。所以,他只能乖乖听话。
钱多多知道,要想让自己少遭罪,要想让自己活的久一点。那么,他就必须把那个王八蛋的毛捋顺了。只有让他高兴了,自己才能继续活着。
“恩。”听到他的话,陆承恩颇为满意的应了一声,拍了拍钱多多的脸蛋儿,转身离开了。
抬头,瞧着眨眼的功夫儿,就没了踪影的陆承恩。钱多多不由得蹙了蹙眉。
看来,这家伙暗夜冥君的外号,果然不是盖的。其武功之高,也绝对是他钱多多想象不到的。
拖着这个快要散架子的身子,洗了个澡,上了药。钱多多早早的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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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钱多多早起,洗脸,吃饭,出门。一切如故,像是个没事儿人似的。
然而,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后边的那个伤口有多疼,他每迈出一步,需要忍受怎样的疼痛。
妈的,谈完了这笔生意,就去买一辆马车。多贵都买。再这样拖着伤满大街跑,非残废了不可。
第19章第一次出门
时间就好像一匹马,一匹不吃不睡,永远不知疲惫,永远拼命向前奔跑的马。
冬去春来,转眼已是第二年的三月了。
在经历了一年的辛勤努力之后的今天,钱多多已经从一个朝不保夕,时常饿肚子的小乞丐,变成了呼和城里有头有脸、有身份有地位的钱老板,钱大爷。
在奋斗了一年之后,十九岁的钱多多已经拥有了二十家店铺。拥有了自己的商务街。在这条街道上,所有的商铺都是他的,所有的小摊贩们,也都要每个月向他交付占地费用。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钱多多这个名字,早已经传遍了整个呼和城。现在,他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商人,他也是最年轻,最要才干的商人。
坐在马车里,钱多多优哉游哉的望着大街上的风景。心中若有所思。
钱他已经赚了不少,虽然,还不足以打垮自己的仇家。但是,最起码他已经在呼和这块儿地方站稳了脚跟,下一步,便是挑选一些心腹,将他的买卖发展到其他大大小小的城市去了。不过,在此之前,他还需要做一件事情,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找回自己失散多年的两个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