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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2章(第1页)

阳关长得一副略显阴柔的相貌,但因为常年习武丝毫不让人觉得女气,兼之皮肤很白,所以很多颜色的衣服他都能撑起来。不过可能是因为李异送他的第一件衣服是水红色的,外加暖色的衣服很能衬阳关的肤色,所以阳关很少穿冷色系的衣服。

但那件蓝灰的袍子一穿上,灵狐小分队那些少年们眼睛都看直了。正巧阳关这两天心情不太好,蓝色的衣服更衬得他颇有些清冷严肃,纱袍遮掩了他身上的肌肉,拉长了他的身形,却又凸显出了他冶艳的五官,总之就是——棒!陆霁大手一挥,当即就赏了张悦五两银子,把人乐得见牙不见眼的。

于是这一群少年就这么浩浩荡荡地出门了,作为习武之人,他们最不缺的就是精气神。在此基础上,陆霁英武,卓书源儒雅,张悦随和,周澄澄听到消息后也来掺了一脚,黄褐色的和尚头十分惹眼。还有其他几个跟着的队员,都是一水儿身高腿长腰背挺拔的少年。环肥绿瘦什么款式的都有,街上的大姑娘小媳妇不错眼地瞧着,都快走不动道儿了。

最引人瞩目的反而是阳关,众人大多是被她的气质所吸引,但是看到他脸上的大块的火烧疤之后都开始扼腕摇头。阳关浑不在意,倒是有几个灵狐小分队的成员暗暗为他鸣不平。

大白天的逛街,说白了也就是逛铺子外加走马斗鸡遛狗,阳关的火鬃白龙一出现又是惊掉了一批人的下巴。所谓好马配好鞍,更配好人,像火鬃白龙这种照夜玉狮子和火麒麟生下来的种绝对是神物,人凭马贵,阳关在那群灵狐小分队队员们的心目中又高了一层。

不过还是那句话,灵狐小分队里从来不缺权贵人家的子弟,而且大多数是被认为不用继承家业用来拉关系的小儿子,这些人基本也就是纨绔子弟的代名词。虽然看着个个人模狗样出类拔萃的,骨子里可是比谁都会玩,平时陆霁就懒得管他们,今天更是有光明正大的理由肆无忌惮地疯了。

阳关自打出生到现在,还没有这么痛快的玩过,一群金尊玉贵的少爷陪着他斗公鸡玩蛐蛐,上山打猎下河摸鱼。一群大男人,逛布店和首饰铺子一点都不害臊的,有对象的给对象买,没对象的给自己买,进入古玩铺子更是如龙入海,银子跟水一样流出去眉头都不动一下的。

快到中午了,这群人也不好好去吃饭,一群人冲到茶楼,叫了山一样的点心,一边喝茶吃点心,一边听茶楼的先生说书。

因为回鹘公主驾临,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这个事儿,说书先生也是挑着唐朝以来回鹘和中原的几次战役,以及和平时期发生了一些趣闻来讲。这说书先生口才了得,一些牵涉两国政事,有些晦涩的互通有无都被他讲得浅显易懂,几个灵狐小分队的队员听着听着都开始讨论起来。

就在这时,台下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听说回鹘公主要嫁给长公主之子?”

台下顿时像炸开了的锅一样议论纷纷,阳关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说书先生保持着微笑站在台上,并不参与讨论,只是等台下的人略微安静了后,总结了一下:“诸位客官是觉得这桩亲事利大于弊?”

“那是自然!”那个声音又大声说道,“以往都是我中原公主出使西域客死异乡,现如今有外族人愿意和亲求全,这是多好的一个扬我国威的机会!”

“再说了,听说这公主会带过来几万头牛和羊,这还只是一部分陪嫁!圣上是抽风了还会不答应这桩婚事吧!”

“可是听说回鹘公主对之前那个和亲对象颇不满意,所以才挑了长公主之子永宁侯。”有人在下面说道,末了小声补充了一句,“永宁侯……好像也不乐意。”

“区区女流,嫁夫从夫,夫死从子,哪能由得她愿不愿意?”

“就是,再说了,那个回鹘公主是个大美人儿,哪个男人不愿意娶个漂亮的公主?实在不喜欢多纳几个小妾就是了,想必那公主必贤良大度,嘿嘿。”

阳关扶着二楼栏杆的手指微微收紧,这几天他一直在担忧李异会不会因为什么狗屁大局去娶那个什么劳什子公主,甚至想过李异只要流露出一丝这样的意思来,自己就立刻带着爹娘远走高飞。心中对那个回鹘公主的感观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但是现在看来,那个公主也是个可怜人,虽有公主之名,却比不上一群牲畜,还要被人当作货品一样品评挑剔。

就算她看上了李异是个帅哥,但比起千里迢迢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并且一辈子回不去家乡,还很可能完全不被当人看,在这种情况下,若换做是他,给他十个帅哥可能都没什么用。

就在这时,街上传来了一阵骚动,阳关转头一看,就见陆霁正朝着他招手。他走到窗边,正看到李异和那个回鹘公主骑在高头大马上地走着,身后跟着一串侍从,浩浩荡荡地游街而过。

两个人都看不清表情,偶尔交谈几句,更多的时候还是安安静静地注视这前方,仿佛周遭的热闹都与他们完全无关。

阳关突然觉得心头压了块大石头一样喘不过气来,楼下的人依旧欢实地讨论着这桩婚事,仿佛这桩婚事促成了,他们每个人都能拿到五两银子的赏钱似的。

“今天一切你做主,你要做什么我们都陪你。”陆霁轻轻拍了拍阳关的肩,突然来了一句。

阳关转头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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