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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颇有点兰亭集序的感觉,感觉在这种静谧安静的环境中,大家应该品茗论道,但是林木炒出的香味一下子由安静的野炊拉入了人世间的夜市。

但是那样的夜市已经不存在了吧,昏黄的灯光,灯光照耀的翠绿色的啤酒瓶子,辛辣的香味都成为了关于旧时光的剪影。

毛血旺煮好之后,就是炒鸡杂。炒鸡杂之中,野山椒是最为重要的一道配菜,鸡杂要做得好吃,野山椒就得好,野山椒也是林木灵巧地弄过来的,像是刺泡,乌梅树,这种在山里面有很大族群的同时对林木抱有好感的植物,林木采用的是外交政策,但是大多数的野菜,林木都是根据这些植物的弱点,薅一把就走。

放油,姜蒜下去,鸡杂下去,野山椒下去,那种属于山野之间长出来的野蛮的辛辣一下子被热油给激得迸发出来了,野山椒呈现黄绿色,鸡杂被炒制成了褐红色,黄绿褐红之间的搭配,有一种独属于下酒菜的浪漫。

此时,铁锅里面米饭的香味也慢慢地飘出来了。

“饿了,饿了,好饿。”林外公首先受不了了,他穿着白色的汗衫,外面披了一件防晒的外衣。本来林外公从来没有带过这种新鲜玩意,但是自从带上一次之后,林外公只能说爱上了。林外公也就六十岁的人,一直以来都身强体壮的,这一整个夏天都被林木给捂在地窖里面,还把人给捂白了,他年少本来就是英挺的长相,因为心思粗。所以吃好喝好在各种异植的滋补之下反而看起来年轻了许多,连原本有些浑浊的眼珠子都变得清亮起来了。

“很快了,很快了。”林木声音清脆地回答道。

确实很快了,就剩下最后一道菜,鸡血粉丝汤,本来做鸭血粉丝汤才是最经典的,但是鸭子现在还没有杀,所以就做了鸡血粉丝汤。

粉丝被泡软了,就着刚刚炒鸡杂的锅底,掺清水进去,丢下鸡杂粉丝再放几颗水分充足的野山椒进去。

此时此刻,晶莹剔透的米饭也煮好了,这是干旱以来,林木她们家第一次吃得如此正式。

在做毛血旺的中途,林木还丢了一斤的腊肉进去,毛血旺有点类似于火锅或者冒菜,反正什么食材丢进去都不难吃。

三样菜都是很辣的菜,当然除了鸡血粉丝汤。鸡血粉丝汤的汤底看起来极为清亮,油溶化在粉丝上,留下来的就是非常清亮的汤底,野山椒黄绿色,白到近乎透明的粉丝,以及红色的鸡血。

“你手艺不错嘛,小木,将军你说是不是。”林妈妈逗将军,将军虽然少了一条前腿,但是依旧威风凛凛,虽然这个年龄的犬已经成年,但是在林妈妈眼中都是小孩子,她也知道这些动物的智商提高,所以总是逗人家,虽然听不懂说的什么话,但是两个人交流起来还是很愉快。

林木看了一眼傻乐的自己娘,“吃饭啦,吃饭啦!”

找一块稍微平整的地方,把菜摆在上面。

鸡血已经用了很多了,盆里面还有点。鸡血这个东西非常不好保存,所以现在这点鸡血也只能浪费了。就算把鸡血煮成凝固,然后放入凉水中也保存不了多久,所以她们就不费这个劲了。

林木哗啦的一下把血倒入暗河中,一群银白拇指大小的小鱼从空中飞掠去咬已经半凝固了的血,看起来就像是下了一场银色的小雨。

哗啦啦的鱼窜出河面的声音,看起来等了挺久的。

林木用河水把盆洗干净了,不一会河水已经干净了。

“应该带野餐布的,我们衣服都好脏了。”林妈妈有点担心地说。

“反正都脏了,也不差这点了。”林外婆说道。

油汪汪的毛血旺,辛辣的炒鸡杂,带着山野味道的鸡血粉丝汤。这三道菜堪称下饭神器,并且这些鸡血的味道比林木之前吃过的还要好很多。因为是刚杀了,新鲜的热乎的,另一个原因是异变之后,这些鸡体内含有的能量会让味道变好很多。

加上野山椒,这三道菜简直下饭一绝。

大家恋恋不舍地看着米饭,米饭这个东西不像是其他的东西。林木现在还没找到稻米的替代品,这种优质好吃的碳水化合物,虽然说林木屯了很多大米在家里,但是大米放久了之后就变成陈米了。

她们吃食物,都是按照保质期的长短来吃的。这个稻米是林木她们自己家种的二季稻米,稻谷在晚夏时候被劳作的人们收割之后,只留下谷桩在那里,大家就扔下不管了。但是谷桩会焕发新芽,这就是二季稻米。二季稻米独自生长,人类从它身旁掠过,没有驻足。但是它却长成了一副讨人喜欢的样子。

微黄色的大米在蒸煮之后就变得晶莹透亮,在唇齿之间弹唱了一曲探戈舞。

淀粉微微甜。鸡血非常弹,只有弹才能形容毛血旺的味道,葛根薯吸满了毛血旺咸香的汤汁,腊肉被切得极薄,挂着汤汁。

吃了毛血旺之后,还有郡肝,米饭已经吃了两碗了。林木吃得正香,就被圆圆用毛绒绒的头顶。

“干啥?你要吃啊?”林木眉眼带着笑的问道。

圆圆碧绿的圆汪汪的眼睛盯着林木,嗲嗲的喵了一声。

林木扒拉开。

吃饱饱长高高,最后连粉丝汤都被喝得一干二净。

吃饱喝足之后,鸡已经腌制好了。

腌制鸡需要的料有盐、白糖、白酒、还有硝。其实做腊鸡的最重要的就是硝,也就是硝才能够让腊鸡保存得很久。所以硝是多么的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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