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道自己每次醒来后,外面的天色都会换一轮。
约莫睡了有五六天,林时桑到底还是因为过于饥饿,而不得不起身。
再不吃点东西,垫垫肚子的话,他很快就会跟棺椁里的老兄一样,腐烂成一堆白骨。
林时桑饿得难受,要不是因为觉得太恶心,而无法入口,他都想试一试,常年吃腐肉为生的臭老鼠,吃起来是什么滋味。
想来应当同竹鼠的味道差不多,也许肉质会更加鲜嫩。比较适合烤着吃,把老鼠皮扒干净,放在火堆上烤,等烤得油滋滋的,颜色金黄。
荤香味就出来了。
光是这样一想,林时桑的口水就没有出息地往外淌,看着棺椁角落里,正啃他鞋底的灰扑扑大老鼠。目光都炽热了许多。
但林时桑还是没有饥渴到如此地步,坚决守卫着最后的底线。不到万不得已,他还是不想吃老鼠。
林时桑强迫自己不要再去想着吃老鼠,勉强起身,吃力地将棺椁盖子推开,明媚温暖的阳光,瞬间洒了下来。
他深深呼了口气,又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有了上一回的逃跑经验,这次林时桑很明显谨慎了许多。
为了不被白秋意再度逮住,他不仅需要隐姓埋名,还得乔装改扮才行。
但俗话说得好,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时桑由此可以延伸出一个至理名言,那就是看起来越没问题的地方,就越有问题。
所以,他打算反其道而行,不仅要乔装改扮,还得打扮得惊世骇俗,完全颠覆他此前的形象才行!
不仅不能走在路上畏畏缩缩,贼眉鼠眼——否则,白秋意不抓他,当地的县衙都得抓他——还得尽量惹人注目才行。
最好就是男扮女装,还得在胸前垫俩大馒头——不行,才一想到馒头,林时桑的口水就又流出来了。
他吃力地往棺椁外面爬,心里又暗暗琢磨开了。以往他男扮女装,都是在白秋意的逼迫之下,万般无奈之举。
那么,白秋意肯定想不到,林时桑竟然为了躲他,而自愿穿女装!
光是穿女装也不行,哪怕弄俩大馒头,还是不行,必须想点损招……
要不然,把肚子也垫垫,装孕妇?
林时桑觉得此法可行,白秋意肯定做梦都想不到,他居然无耻到一个大男人去假扮孕妇!
还是那种怀胎八月,眼瞅着就要生产的孕妇!
因为长时间饥饿的缘故,他的手脚一点劲儿都没有,差点没从上面摔下来,好不容易从棺椁里,爬了出来,林时桑气喘吁吁,瘫软在地,好半晌儿没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