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曦连连点头,
“赢佬。我们不仅赢佬,国家现在也很强大。全世界最强大的几个国家,没得哪个国家敢打我们。”
“好好好。”
老头哈哈大笑,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
“娃娃,你不晓得,我们哪个时候日子苦得很。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人欺负我们。民国二十八年,老子一气之下参军了,跟到部队打小鬼子。”
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一大喜事。老头洋洋洒洒说了好多,他对故乡的记忆,人生经历,以及生前的作战经历。
只要他能想到的,一股脑全说了出来,就像是终于找到一个能交付秘密的人,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告诉她。
令白曦意外的是,
老头儿竟然是一名战士,一名牺牲在抗战前线,却连装备都不齐全的蜀军。
一双草鞋,一顶斗笠,一件单衣,连把枪都没有,拿上一把砍柴刀,就跟着部队出川了。
“最难熬的是冬天,没诶棉衣,冷得遭不住,但一到战场,老子马上就不冷佬。
我最喜欢的是冲锋,因为这样阔以正面杀小鬼子,再把他们的衣服脱下来,穿倒自己身上。
那时候,我们很多物资,包阔枪炮都是抢的。
……
最后一仗,我们三千人对小鬼子一万精锐部队。
天上到处都是飞机、炸弹,我遭炸晕了。等我醒过来,身边都是小鬼子。
趁他们不注意,老子偷袭杀佬两个,但是他们人多,还是失败佬。可惜佬,要是能多杀几个鬼子就好了。”
老头没有太过细节的描述,怕吓着白曦,但他现在讲的这些内容,已经让满心崇敬。
“娃娃,你毕竟还是活人,不该来这个地方。我不晓得你是囊个来的,还是要早点回去。”
“我要去切挖矿佬。”
抬头看了看天色,老头转身离开,但也没忘了嘱咐白曦,“千万不要去荒尸林,那里真勒很危险。”
“等等。”
白曦赶忙叫住老头,在身上摸索半天,只找到白衣女诡给她的五百块钱诡币。
收起防御罩,她几步走到老头身边,将所有诡币都给他。
“这个给您。”
“不用,我有钱。”老头拒绝了白曦的好意,“只要你们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您叫什么名字?”
“张福顺。”
老人转过身,满是褶皱的脸微微一笑,阳光洒在黑色的脸庞温暖又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