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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街区,公共厕所内。
唯一仅存的老旧灯光滋滋闪烁,昏暗光线把污秽的墙面照得更脏了。
两个白人混混说笑着走了进来,一个体重70公斤,身穿皮夹克,手里拎着啤酒瓶;一个体重80公斤,穿着马甲背心,胳膊上有大面积的耶稣纹身。
“王德发?”
纹了耶稣的家伙一进门就被洗手台前的身影吓了一跳,只见那人正照着镜子涂抹脸部——镜中已经是一张小丑的脸了,五官轮廓被惨白、墨绿与血红三种颜色完全覆盖,在闪烁灯光中无比诡异。
不过,二人很快便回过神来,大声笑道:
“嘿,快看,这里有个老灯的支持者!”
“啊哈哈~”
两人嬉笑着,一左一右来到小丑身旁,很不礼貌地搂住他,仔细看着他的脸,骂骂咧咧道:
“你画的有点潦草啊,嘴巴两边不对称,笑容都是歪的,这不是小丑,是失败者。”
“所以,你这个失败者是打算去海湖庄园参加集会吗?没用的,我们‘爱普’(次万普的支持者)赢定了!”
“这个碧池的西装棒极了,看样子他是个有钱人。”
他们相视一眼,用目光交流着邪念。
这时,小丑把涂料刷一扔,戴手套的手撩了撩绿藻头,看着镜中“歪嘴”的笑脸,感觉非常满意。
因为,那张脸上已完全看不出牛保国的影子了。
“嘿,失败者,把你的钱包交出来。”
纹耶稣的家伙加大力道搂紧小丑的脖颈,但他却发现,这个矮小男人的身体异常结实,不动如山。
“你们把票投给次万普了?”小丑透过镜子望着两人,永远固化的笑容似乎变得更加邪魅了。
“少废话,如果你不想挨打,就乖乖照做。”皮夹克男语气不善道。
小丑没鸟他,抓住肩头那只纹身的手,朝身侧拉了下去。
纹耶稣的家伙发力抗衡,却感觉手腕像被机器臂钳住了一样,根本抵抗不了。他意识到自己踢到铁板了。
小丑转身冷冷瞪着他,突然爆发“健身房练出的那种死劲”,一记摆拳打在他右脸上。
砰得一声,纹身男脑袋一歪,先是翻砸到洗手台边缘,磕溅出一块血印,然后倒了下去。
“厚礼蟹~”皮夹克男惊得退到墙前,举起了手上的啤酒瓶。
“敢把票投给次万普,那你们就去见耶稣吧。”小丑转过身,朝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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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鱿!”皮夹克男抄起啤酒瓶砸他。